近日,辽宁大连市出台《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要求畜禽养殖场建立养殖档案,档案记载内容包括:畜禽的品种、数量、来源和进出厂日期、繁殖记录、标识情况;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和数量;检疫、免疫、消毒情况;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要建立经纪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制度和承诺制度。畜产品经纪人要建立经营活动记录,记录畜禽及其产品的来源、数量、日期、检疫证号、畜禽标识号、流向等内容。畜产品经营者要建立购销记录,记录畜禽及其产品的来源、数量、日期、流向等内容,凭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证销售畜产品。《意见》还就进一步完善畜产品安全工作机制,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措施,明确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做了安排和要求。
赵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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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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