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毛冬菊在江西省分宜县某铁矿食堂上班,本想在工棚附近开荒种菜,不料由于自己的大意不慎失火。日前,分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毛冬菊拘役二个月。
今年3月28日13时50分许,毛冬菊吃完午饭后,携带锄头来到铁矿工棚附近的荒地开荒。因发现茅草过多,毛冬菊遂用自带的打火机点燃了荒地上的茅草。因天晴干燥并刮风,火势顺风沿荒地开始燃烧,毛冬菊见状,便上前奋力扑火,但未能扑灭。之后,毛冬菊急忙回去叫人帮忙,后又赶回现场扑救。因风大,火势未能得到控制,并蔓延到了附近的“三子坑”和“牛栏坑”两山场上,导致该山场发生森林火灾。
案发后,毛冬菊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毛冬菊为开荒而焚烧柴草,因疏忽大意,导致失火烧毁山场,过火林地面积达7.7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毛冬菊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坦白,且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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