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已年逾古稀,本以为可以和老伴颐养天年,不料,因为一笔拆迁补偿款,收养多年的女儿陈某某将他们告上法庭。5月9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调结该案,陈某夫妇同意补偿给养女陈某某2万余元,但同时提出与养女解除收养关系。
陈某某诉称,2003年,所在村进行拆迁,人均补偿4万余元。但当时补偿款并未以现金方式发放,而是以户主之名发放股权证,定期领取利息或申请支取本金。近年来,被告夫妇既不关心自己的生活,又不让自己享有拆迁补偿权利,故要求被告归还补偿款。
得知养女将自己告上法庭,陈某夫妇气得直打哆嗦。陈某辩称,陈某某自幼便由他们夫妇收养。陈某某身患残疾,夫妇俩对其倾注了全部精力,只希望能在古稀之年享受到女儿的照顾。没想到,一笔补偿款竟然让养女忘记了多年的养育之恩。
经过调解,陈某夫妇同意将22000元的股权补偿给养女陈某某。同时,陈某夫妇提交诉状,请求解除与养女陈某某的收养关系。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了该案。
为了一笔补偿款,多年的亲情荡然无存,此案值得人们深思。
(杨小英 何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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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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