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乃会
村干部是广大农村社会最基层的组织者、管理者。如何认识村干部的社会职能,如何理解这一庞大人群的社会定位,都在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村干部的待遇和出路。
虽然村干部是农民身份而不是公务员,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村民委员会定位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这些都不能完全解释我国广大村干部的职能定位。实际上,村干部在管理自己村庄的同时,还承担了很多党和政府的工作任务,如计划生育、普法宣传、政策宣传、补贴兑现、治安维护、民兵工作、妇女工作等。可以说:村官虽小,作用很大。
提高村干部待遇,主要涉及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退职待遇三个方面。应该建立村干部工资(补贴)稳定增长机制,并将村干部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应该建立村干部身份进步机制,给工作出色的村干部打开一条上升的政治通道;还需要建立村干部退职保障机制,使村干部生活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职有所养。
村干部的待遇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各级党政领导的认识问题。认识是否到位,决定了政策和工作是否到位。要提高村干部待遇,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村干部的作用,倾听村干部队伍的呼声,重视村干部待遇的落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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