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锋林 宣丙东
日前,《人民日报》先后报道:广西南宁市、河南安阳市,从2010年始,每年年初,由市委、人大、政府、政协联手由法制机关牵头,对辖区各级党政机关去年所下发的各类“红头文件”实行年检。特别是涉及“三农”方面的“征地补偿、农村用工、小城镇建设”等“红头文件”逐一实行年度体检。通过大范围听证、研讨等形式对有悖党和国家现行方针、政策和本级人大决议,及平行机关彼此行文有关条款相抵触的的“红头文件”,根据性质程度不同,分别予以废止或更改文号,附言重新下发,同时下发“红头文件”《年检纪要》。
对“红头文件“也要实行年度体检,折射了当今地方政府对规范政府源头政策规章及执政理念日趋程序化、法制化、规范化,令人欣慰。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或直属部门只重视发文,却忽视对内容进行实行体检。诚然,大多数农村地方政府下发的涉农“红头文件”是有法可依,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少数地方由于地域偏僻,信息不灵等原因,“红头文件”下发前,或因在调研时,未与上位法规对照、与平行机关行文衔接;或在听证、论证上、会议讨论规模等环节上欠缺,致使有些条款与快速发展的形势不适应,不协调。还有少数涉农“红头文件”,受地方保护主义趋势,部分条款甚至离谱(如强令干部每月消费两包地产烟,两瓶地产酒等)。
社会发展是个动态过程,随着形势的日新月异,区域性发展战略、决策意图及相关规章制度不能一成不变。对涉农“红头文件”实行年度体检,便于决策机关能及时解决静态规章与动态发展形势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
“红头文件”不能“终身制”。那些不符合形势发展的“红头文件”曾让我们付出了“高额学费”的教训要汲取。因此,有悖形势发展的“红头文件”应实行“退役制、退休制”。对涉农“红头文件”实行年度体检,对杜绝政令“朝令夕改”,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坚持政府决策与时俱进,提升政府公信力,会产生深远影响。
对涉农“红头文件”实行年度体检应大力推行。凡事应回顾一下,再向前。决策来于实践,政府每项决策前就应更好地体现社情民意。决策时要增强前瞻性、预见性;行政时要常“走基层、听民意”,问政于民,问策于民,定期查找、化解在决策、行政实践中暴露出的苗头性问题,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失误,并及时纠正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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