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国凤) 1月31日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宁夏扶贫标准的情况汇报》。会议提出,从今年起,宁夏农村扶贫标准由现行的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350元调整为2300元,与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一致。据此标准,宁夏贫困人口规模升至101.5万人,占全部农村户籍人口的25.6%,高于全国农村人口贫困率12.2个百分点。
据了解,《关于调整宁夏扶贫标准的情况汇报》使扶贫标准适应《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利于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负责人认为,2012年1月起,宁夏农村低保标准已提至1750元,扶贫标准高于低保标准,实现低保维持生存和扶贫促进发展的“两轮驱动”。2300元的扶贫标准高于温饱型贫困线,低于发展型贫困线,占2010年宁夏农民人均纯收入4675元的49%,符合国务院扶贫办“扶贫标准在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50%范围内确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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