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当72岁的尹志成老人从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被侄子拖欠了3年的5000余元养老钱时,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尹志成老人家住红寺堡区南川乡杨柳村,老伴去世多年,膝下只有一个儿子,日子过得很清苦。2008年1月,尹志成的儿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入狱。此后,尹志成又急又气,患重病住进了医院。其间,尹志成的侄子尹某从老家隆德县过来照顾他时,乘机提出向尹志成借钱。
尹志成因病床前无人照顾,迫于无奈,便将用于养老的5000元钱借给了尹某,并约定利率为3厘,还款期限为农历2009年8月。借款到期后,尹某一直没有归还欠款,尹志成多次索要,尹某均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并且外出打工,一直未回家,也不接电话。
2011年1月4日,尹志成为了讨回欠款,从杨柳村步行30公里来到红寺堡区政府。红寺堡区司法局局长马海鹏接待了他,并当即指派南川司法所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南川法律援助站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清楚案情后,及时与隆德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当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于1月11日带着尹志成一起前往隆德县讨债。
在当地司法所的协助下,工作人员来到尹某家中。尹某打工尚未回家,尹某的父亲承认儿子欠了尹志成的钱,但是以尹某没有回家,且家中无钱为由拒绝还款。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给尹某的父亲做思想工作。最终,在工作人员劝说下,尹某的父亲答应于2011年春节前还债。
后来,尹某的父亲打来电话表示同意还钱,但是一定要见到借条原件才肯还钱。由于尹志成本人行动不便,为了及时追回欠款,法律援助站的工作人员利用周末再次来到隆德县,将欠条交给对方,顺利拿回欠款5000元及利息300元。熊桂林王晓亮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1-09-22/172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