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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太生活费有着落


    继承了父亲的房屋,却不按约定赡养继母,衣食无着的老人只好求助于法律援助中心,并最终要到了生活费。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某村村民郭老太今年65岁,15年前,她与胡某结成再婚夫妇,老两口相濡以沫,郭老太与胡某的孩子也相处得很融洽。婚后不久,老两口即约定,如果胡某先于郭老太去世,由胡某的儿子胡大(化名)为郭老太养老送终,如果胡大没有能力支付郭老太生活费,则将胡某的房屋出租,租金归郭老太。

    3年前,胡某病逝1个月后,郭老太与胡大签订了继承养老协议。协议约定,胡大赡养郭老太,胡某生前的房屋由胡大继承。然而,协议签订后,胡大不仅不赡养郭老太,反而独霸了房屋的租金。体弱多病的郭老太没有了经济来源,先后几次找继子胡大协商,但胡大始终置之不理。

    2011年元旦后,郭老太在热心人的指点下,找到了晋源区法律援助中心,说起自己的遭遇,郭老太泣不成声。了解情况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代理郭老太起诉到法院。在法庭上,法官和援助律师从人情、法理的角度,对胡大做思想工作。几次调解后,2月份,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胡大每个月向郭老太支付400元生活费,并分两次支付清前两年的生活费。

    没想到,协议刚刚达成不久,胡大就反悔了。为了能让老人尽早拿到生活费,今年3月,援助律师帮助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经过法院强制执行,郭老太从2008年到目前的生活费已经全部拿到。3年来靠村人接济施舍度日的郭老太终于有了生活保障。

    面对郭老太的感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向老人承诺,如果其继子今后仍不履行调解协议,老人可以随时向该中心求助,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无偿向她提供帮助。   侯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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