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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的纠纷一朝平息


    近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六灶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帮助下,一起历时30年的房产纠纷被成功化解。

    房屋继承引起纷争

    法院宣判纠纷难解

    92岁的倪阿婆系浦东新区六灶镇新吉村村民。1970年,倪阿婆的丈夫钱某与两个兄弟(下称钱家兄弟)继承了祖上留下的私房,并共同使用该房屋的客堂(面积约40平方米)。丈夫去世后,倪阿婆搬出了客堂。

    倪阿婆搬离客堂后,双方一直就客堂的归属发生争执。钱家兄弟认为,他们两人是钱家子孙,应是客堂的第一继承人。倪阿婆则认为其丈夫也有继承份额,其虽已去世但份额仍应存在。双方争执不下,1980年,钱家兄弟将倪阿婆诉至原上海市南汇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钱家兄弟和倪阿婆各拥有客堂1/2的产权,即客堂的20平方米产权归倪阿婆所有。钱家兄弟不服,上诉至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该纠纷暂时得以平息。

    1991年,原南汇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宅基地进行重新登记。当工作人员调查该客堂的归属时,钱家兄弟声称该客堂一直为自己所有,工作人员信以为真,遂将该客堂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钱家兄弟名下,并发放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而倪阿婆对此事全然不知。

    2008年,钱家兄弟想将客堂拆除重建,倪阿婆得知后当即出示了原南汇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予以阻止。而钱家兄弟则手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证明自己才是客堂的所有者,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村委会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报请六灶镇人民政府撤销钱家兄弟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但被告知已过行政诉讼时效,不能撤销。于是,钱家兄弟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由多次上访,但均未得到解决。

法援联手人民调解

卅年纠纷终告平息

    因钱家兄弟到处上访,使得倪阿婆心里忐忑不安,生怕客堂突然被钱家兄弟拆掉后占为己有。她不顾自己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多次向六灶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2010年10月,在倪阿婆的再三恳求之下,六灶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代理倪阿婆向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审查后认为,倪阿婆的申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于是指派上海市律和理律师事务所的叶容华律师承办此案。

    叶律师接手该案后,迅速赶到六灶镇及新吉村走访调查,掌握第一手案件材料。叶律师感到案情复杂,于是该所还成立了专题讨论小组。通过案情分析,大家认为,在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民法通则》尚未颁布,对宅基地及地上构筑物的产权如何界定没有明确规定,习惯的做法一般是,农村的房产确权均以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或政府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为依据,而本案涉及的恰恰是房、地之间的纠纷。讨论小组最后代理倪阿婆提起确权诉讼。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后表示,此案是他们有史以来受理的最难处理的案件之一,其难点在于1980年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和原南汇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之间的冲突,因此建议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此后,叶律师赶到六灶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议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处理倪阿婆与钱家兄弟之间的房产纠纷。当双方当事人被召集到六灶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调解时,倪阿婆和钱家兄弟仍各持己见,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在此情况下,人民调解员抓住双方当事人因该纠纷已持续多年,均已感觉身心疲惫的心态,耐心进行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叶律师也见机指出,钱家兄弟未经倪阿婆同意擅自拆除客堂的行为是错误的,并建议钱家兄弟以每平方米200元的价格补偿倪阿婆,以取得原客堂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希望倪阿婆看在钱家兄弟都是自家亲人的份上,在赔偿金额上做出适当让步。

    经过整整一个下午的调解,钱家兄弟终于同意一次性补偿倪阿婆3500元,倪阿婆表示接受,并同意今后如遇动迁,客堂的所有补偿均归钱家兄弟所有。双方达成一致后,当即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就这样,一起历时30年之久的房产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王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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