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三农新闻

柔弱村妇为何举起尖刀


    被告人朱红梅,女,31岁,中专文化程度,生于河南省华西县红花镇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

    被害人许大壮,男,35岁,农民,系朱红梅男友,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桃园镇大吴村。

    相识相爱

    由于聪明伶俐,朱红梅从小就受父母的偏爱,2002年3月,为了给家里增加收入,中专毕业后,朱红梅就跟随同村的姐妹们奔赴厦门市打工。她深知,如果没有一技之长,在外打工很难有立足之地。于是,她经父母同意,学起了驾驶技术,拿到驾照后,很快便在厦门找到一份驾驶员工作。2004年5月的一天,朱红梅结识了同在厦门打工的安徽小伙许大壮,两人由相识到相爱。2005年2月,朱红梅随男友许大壮来到其家乡——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桃园镇大吴村,当月24日,按当地农村风俗,两人拍了结婚照,举行了简单的婚礼仪式(没有办理结婚证)。在村民及亲朋们眼里,他们已经是夫妻了。两人同居生活后,为了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朱红梅拿出了她多年打工积攒的积蓄,建起了一处两层小楼,购置了家电、家具

    等。2007年4月,两人的儿子——宝宝来到人间,这给两人的生活带来了无限欢乐。个性要强的朱红梅又编织着未来五彩缤纷的生活。

    突遭背叛

    孩子出生后,朱红梅又不辞辛苦外出打工,同时,鼓励许大壮学驾驶技术,将来能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没想到,就是她的这一愿望,彻底撕碎了她精心编织的未来。

    2008年6月,许大壮在宿州市南关学习驾驶期间,结识了时年28岁的女人晓莉,两人很快发展到同居关系。这时的许大壮对朱红梅已失去往日的温存,他开始厌倦朱红梅,甚至对她暴力相加,在一次争吵中,许大壮将她腿部打得淤青,此后便与晓莉公开同居。面对丈夫的背叛,朱红梅努力地克制着,为了孩子,为了挽回丈夫的心,她不止一次地哀求他,可她的每一次哀求,换来的却是一顿大骂和毒打,使她从精神、身体上惨遭折磨。不久,朱红梅带着一颗受伤的心又回到厦门打工。

    实施报复

    2010年7月12日下午3点40分,许大壮收到花店员工送来的一枝香水百合花,花里夹着一张朱红梅和他儿子的照片。当晚9时许,许大壮的手机里又收到一条短信,其内容是:“百合花收到了吗?怎么样?闻到花的苦味了吗?那是我还给你的,记着,我既然知道你的一切,我就能随时做我想做的事,看,上帝向你招手呢,好自为之吧。”收到百合花和短信后,许大壮已知道朱红梅在威胁他,可他并没有把一个柔弱的女人看在眼里。

    听说家里又多了一个女人,许大壮正准备与晓莉结婚后,远在厦门打工的朱红梅气愤难平。她买了一把装有氢离子、硫酸根离子液体的水枪以及电棍,路上又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买了一把水果刀装在挎包里,于2010年7月15日5时许赶到自己家中二楼卧室时,看见许大壮与女友晓莉正在睡觉后,朱红梅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愤怒,从包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装有腐蚀性液体的水枪,向正在睡觉的许大壮和小莉身上喷洒,随后又用水果刀向许大壮的的胸部刺去。此时,已惊醒的许大壮发现朱红梅的行为后,已意识到了情况的严重性,一边用被子遮挡喷洒的液体,一边去夺朱红梅手中的凶器,由于眼部受伤,许大壮逃回到卧室,朱红梅趁机逃离现场。经鉴定,许大壮肋骨骨折,伤情为轻伤,面部伤情为轻伤,其同居女友晓莉伤情为轻微伤。2010年10月12日,朱红梅在宿州市南关某饭店吃饭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判

    2011年3月18日,检查机关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2001年4月20日公开对该案进行审理。庭上,被告人朱红梅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在当庭的陈述上,她说:“由于我的鲁莽行为,给他人带来了伤害,为此,我非常痛心和后悔,我曾经也是一个有志青年,对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充满信心。我曾经也是一名志愿者,在厦门打工期间,每届的马拉松比赛等活动,我都做马路安全督导员,在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时,我做过黄丝带,当过募捐大使,并各捐助2000元,在单位,我曾经被评为‘青年文明号’驾驶员。现如今,情感的不幸,丈夫的遗弃,对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落到今天的地步,不是我一个人的错,是许大壮对情感的不负责任,对婚姻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造成的,请求法院给我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伤害 红花 处理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