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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父亲


    四川省大竹县的少年龙龙(化名)出生于1995年农历12月28日。次年正月,当龙龙出生仅40多天、还在襁褓中时,父亲徐某就以到原服役部队办理残疾证为由,抛下龙龙母子离家外出了。

    父母离异祸不单行

    半年后,父亲徐某给家里写了一封信,说自己在广东打工。从此后,徐某便杳无音讯。徐某留下妻子杨某独自一人艰难地操持家务,抚育儿子。1998年底,杨某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起诉,经法院公告送达,丈夫徐某确无下落,法院依法判决龙龙父母离婚,龙龙则由母亲抚养。

    离婚后,母亲带着龙龙一直寄居在外公家中。不幸的是苦难接踵而至。2004年5月,长期的生活艰辛让龙龙的母亲杨某患上了精神分裂症,生活无法自理。抚育龙龙和监管患病杨某的担子,一下子落在了年逾六旬的龙龙外公、外婆身上。由于外公、外婆年事已高,没有能力赚钱,一家人生活得非常拮据。

    不养亲子法律不容

    2010年3月,得知失踪十多年的徐某回来了,年事已高的龙龙外公找到徐某,要求协商解决龙龙的抚养问题,但徐某以龙龙归杨某抚养且自己又成家了并有3个孩子、家庭负担过重为由,拒绝承担抚养龙龙的义务。无奈的外公来到周家法律服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得知龙龙不幸遭遇的法律工作者王任华当即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随即联系上徐某与其反复磋商。但徐某却固执己见,拒绝承担抚育义务。在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帮助下,龙龙一纸诉状将父亲徐某告上了法庭,同时,龙龙的外公也提起诉讼,要求徐某赔偿自己垫支的龙龙抚养费2.3万余元。

    大竹县人民法院周家法庭受理了这两起互相关联的案子后,也深感案件的特殊性,对该案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走访调查,王任华与法官均再三给予了徐某于法、于情、于理的教育、劝导,但都无济于事。

    2010年6月3日,14岁的龙龙在法庭上第一次见到了父亲徐某,然而,父子两人却相见不相识……此情此景,令旁听此案的人唏嘘不已。

    法庭调解

    “找回

    ”父亲

    面对儿子龙龙,面对法律,面对法官的说理说法,父亲徐某终于幡然醒悟。他认识到自己这么多年的不负责任,是对儿子的亏欠和伤害,他当即表示愿意接回儿子,让儿子龙龙随自己共同生活并承担今后的全部抚养义务,龙龙则当庭撤回了起诉。

    法官与王任华从亲情的角度趁热打铁,继续做徐某与龙龙外公的疏导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徐某给付龙龙外公所垫支的抚养费1.5万元。当天下午,龙龙便跟随父亲徐某回了家。

    龙龙结案后的生活究竟怎样了?父亲徐某是否真的履行了抚养义务?这些问题一直都牵挂着大竹县周家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王任华的心。带着这些问题,2010年8月12日,王任华冒着酷暑对自己所援助的这件追索抚养费案件进行了回访。

    “谢谢王叔叔,是你让我的生活有了希望,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到爸爸家后,大家对我很好,我相信自己能很快地适应并融入新家。我会努力学习,好好生活,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来回报生我、养我和关心、帮助我的所有人。”受援人龙龙的话,让王任华感到无比欣慰。 杨群仙王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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