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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教日月换新天


敢教日月换新天 ——向社会主 义过渡和工业化建设起航

  据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王立彬王永魁)1953年6月,中央第一次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同年12月,中央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确定下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9月,这条总路线写入了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工业化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体。实现工业化,优先发展重工业,是国家独立富强的必然要求。到1957年底,“一五”计划的各项指标大都超额完成。一大批旧中国没有的现代工业骨干部门建立起来,我国的工业生产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工业布局不合理的局面得到初步改变。

  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这两个方面被称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两翼。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创立时就确定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年的探索,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进行。农业一般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几个阶段,完成了由个体农业向集体农业的转变。手工业一般经历了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几个阶段,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党贯彻“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大体经过了从低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统购包销、加工订货)到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公私合营)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党创造性地实现了马克思恩格斯提出过、列宁曾试图付诸实践但没有成功的赎买政策。在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及完成以后,国家先后以“四马分肥”和支付定息的方式,作为和平赎买的代价,付给私营工商业者30多亿元,超过了他们原有的资产总额。这种做法,得到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拥护。

  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7.8%;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至此,中国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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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1-06-04/337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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