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红卫
近日,湖北省召开“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省委书记李鸿忠在讲话时询问一位农村老太太的眼病情况,在没得到相关领导明确答复后,他严厉起来:“我当时就说过要给我回复!”
原来几天前李鸿忠一行深入鄂西山区走村串户,得知一位80多岁的老人视力不好,给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同时听说当地许多老人的眼睛都有类似问题。李鸿忠特别叮嘱当地干部“一定要带老人到医院检查,并把结果告诉我。”(详见本报4月20日一版)
让人没有想到,事情过了好几天,省委书记心里还惦记着。其实,在当天离开那位老人家返程汽车上,已经发生过一场“小辩论”,一位同志感慨:“省委书记这么关心一位农村老人的眼病,令人感动。当地干部更应该重视这类问题,并按书记要求举一反三,惠及更多百姓。”这个观点得到同车多数人赞同。也有人不以为然:“省委书记应该关注大事、关注宏观,像这样的‘小事’也关心,哪里管得过来?!”
怎样理解“大事”、“小事”?胡锦涛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那位老人的眼睛不好,对地方一级政府来说,也许是个小事;但对老人和一个家庭的幸福来说,就是大事。如果一个地方有许多老人眼睛都不好,这就是一件很大很大的事,就是迫切需要解决的群众民生问题。国家大事是什么?说白了就是无数老百姓的小事总汇聚、总代表、总需求。况且,大事、小事可以相互转化,小事解决好了,就没有那么多大事了;小事不及时解决,可能会酿成大事。
所以,如何看待“大事”和“小事”,说到底,是群众观念问题,是干部作风问题,是党的宗旨问题。共产党员所做的一切事情,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以善小而不为,不管是抓大事还是管小事,都需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具体事情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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