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传发
据报道:湖北籍外来工吴喜英胆管结石入住南方医科大学广济医院30天花费45万元,平均每天花15000元,去世后2天仍收费。这家政府非营利性医院——东莞市社保定点医院开出的“天价医疗费”,超出了老百姓的心理预期与承受底线。
结石病人住院做手术,不是高难度大手术,为何要花45万元,还保不住性命?讲白了,就是时下的医疗业处于一种短缺状态,医患双方在医疗信息与技术上处于不对等地位,患者事先无法知道享受服务的最终价格,且对所享受的服务也没有选择权,完全是“被医疗”。而现在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摊子大、支出多的公立医院就不得不去创收。于是,重复检查、过度医疗、小病大治、分解收费、药价虚高等,令人纠结。
在此,笔者想提出疑问,一个患者因胆结石住院28天花45万无,这算不算“看病贵”?谁来鉴定“看病贵”?
什么叫“看病贵”?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理解。“看病28天花去45万元”,或许,病人家属觉得“很贵”,而院方却认为“一点也不贵”。病人家属面对这“45万元看病费”,不还,于法于理讲不过去;还,于情讲不过去,因为这“45万元”对于一位打工者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如果病人家属对此提出质疑,而医患双方各执一词,应该有“第三方”对这“看病贵不贵”作出权威鉴定。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发出《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提出“要建立病种收费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加强诊疗行为监管”。现在看来,“按病种收费”只才处于“试点”阶段“,有关病种收费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还未建立。
近年来,在“医改”的大好形势下,政府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每年数千亿元,是“好钢用在了刀刃上”,还是让有些医疗机构的“大处方、大检查”给“泡汤”了?
要遏制事实存在的“看病贵”,当务之急,政府应出台政策,鼓励有权威的“第三方”站出来帮助医患双方鉴定“看病贵”,让广大的医疗机构不敢再借“治病救人”之机而去捞“大处方、大检查”的外快,这将会对“看病贵”来一个“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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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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