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13个省份实施棉花临时收储制度
本报讯(记者周佳鸣)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决定从2011年新棉上市起,在新疆、安徽、山东等13个棉花主产省(区、市)实行临时收储制度。今年临时收储价为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每吨1.98万元,执行时间为今年9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中国棉花协会按照皮棉临时收储价、棉籽等副产品价格及衣分率等因素,测算出籽棉收购参考价向社会公布,棉农可据此交售棉花,收购企业据此收购,不得低于籽棉收购参考价,否则不得入储。根据临时收储价格测算的籽棉收购参考价,相当于棉花的最低保护价。如果市场价格高于此价,则随行就市。
中国棉花协会认为,正值春耕备播,宜棉地区农民可考虑扩大植棉面积。
一是宏观层面有国家政策支持。今年3月14日,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农产品。”紧接着有关部门就出台了棉花最低保护价政策,这无疑是明确的政策导向信号。
二是市场层面有消费需求支撑。纺织业是我国的优势产业,近年来快速发展,即使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纺织业也保持了一定的增长速度,只是增速减缓。2010年,我国纺织行业投资额持续增长,全年纱产量较上年增长13.7%,纺织品服装出口额同比增长23.6%。目前我国棉花产量只能满足纺织业60%左右的需求,棉花供不应求的局面将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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