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确定“十二五”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目标 机种水平45%机收水平80%
本报讯日前,农业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意见》,提出了全国水稻生产机械化的发展目标:力争到2015年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45%,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80%。东北地区、长江中下游单季稻区率先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农业部要求将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摆上重要位置,大力建设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实行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薄弱环节倾斜,加大对水稻收割机、插秧机、育秧播种机等的补贴力度,加强机手培训,培育农机作业市场,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下大力气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将提高水稻机插秧水平作为水稻高产创建的重要措施,将发展高效植保机械作为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的重要手段,将培育适宜机插的秧苗作为实施育秧大棚补助的重要内容,形成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的工作合力。
《意见》明确了各个稻区的区域发展重点。长江中下游单季稻区,要进一步巩固水稻机插秧的发展成效,加大高速插秧机、水稻育秧成套设备的示范应用力度,积极探索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技术模式和发展经验。双季稻区,要加快确立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主导地位,推动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本地化。积极组织开展水稻跨区机收,引导水稻收获机械的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丘陵山区和深泥脚田水稻机收水平。西南稻区,要加大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积极推进联合收割机进行跨区作业,重点解决山地和小田块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问题。北方稻区,要推广激光平地、育秧大棚和软盘育秧技术,推动人工育秧向机械育秧转变,由分散育秧向集中育秧和统一供秧转变。发挥农垦国有农场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农村地区的水稻机插、机收水平。龙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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