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上海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联社——上海崇明芦笋种植专业合作联社传来喜讯:该联社自2010年年初酝酿、3月试运转,9月初正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到11月上旬最后一批芦笋上市销售,该合作联社旗下的3200多亩芦笋生产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芦笋总产达到了3275吨,总产值2300万元;平均每斤单价3.51元,比2009年每斤增长0.31元,增长9.7%;亩产值比2009年增长22%。说起2010年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好的收成,崇明芦笋种植专业合作联社理事长黄飞达十分感慨地说:“没有工商部门登记制度创新的全力支持,没有走联社抱团销售之路,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结算,也就没有2010年芦笋产量产值同步增长,农民增收的局面。”
据了解,崇明芦笋不仅在上海占到半壁江山,而且还远销北京、广州、香港、武汉、长沙、郑州、青岛等国内重点市场。由于崇明县有多家农民芦笋种植专业合作社,原先在市场定价上各自为政,因而在2009年的芦笋产销过程中,曾先后出现过数次市场销售无序竞争的情况,中间商为了赚取更多的市场利润,经常采取压级压价措施,使种植农户常吃哑巴亏。有时前边的合作社已经定好的价格,因为后边的合作社给压低了价格,中间商也会反悔前面的定价,否则就不给结算,甚至以中断销售渠道相要挟。
针对这种处于单打独斗状态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定价权的状况,在2010年年初崇明县农委组织的整合资源品牌的专题调研中,拥有上海市著名商标“白狗”牌的上海绿笋芦笋种植专业合作社提出了组建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实行“四统一”走抱团闯市场之路的大胆构想。这一构想立刻得到了与会几家芦笋专业合作社的响应,并得到县农委的支持。然而,当会后黄飞达理事长代表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咨询时,却遇到了登记难题,就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还没有这一称谓,而且在该法中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组成80%是农民身份的自然人,而并非是专业合作社的法人。
面对这一情况,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崇明县及时开展了登记制度创新调研,多次深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听取意见建议,并潜心研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条文,在此基础上较快地写出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的结论是: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没有专业合作联社的相关规定,但从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组成成员情况是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农民考虑,给农民专业合作联社予以名分,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宗旨是并不相悖的。因此,在上海市工商局的支持下,崇明工商分局于去年9月3日颁发了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的工商营业执照,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首次使用了“专业合作联社”这一新的组织形式;二是突破了成员组成方式,其成员是已经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崇明芦笋种植专业合作联社正式领取执照运行后,崇明县继续加强后续服务工作,一方面积极帮助合作联社加强商标使用管理,严格把好芦笋标准质量,按照无公害和绿色标准组织标准化生产,努力打响上海著名商标“白狗”品牌;另一方面引导合作联社加强合同管理,指导协助合作联社建立健全芦笋安全优质管理制度,如标准质量承诺制、产品检测制、追溯制和安全监管负责制等,以此确保了崇明芦笋在市场、县市抽检和农业部“飞检”中均无不合格产品的过硬记录。黄启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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