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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发展


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发展 ——记禄丰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本报记者燕晶

  如今,云南禄丰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走过了4个年头。这4年对禄丰人来说,林改让山川更秀美,林改使过去的贫困山区找到了如何发挥山区优势之路,找到了发展致富的“金钥匙”。

  禄丰县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东部,森林覆盖率为64.6%,全县共有林业用地389.38万亩,面对如此大规模的改革,禄丰县紧紧围绕“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发展”的改革目标,正确处理了林权改革与农民利益、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等关系。在扎实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方面,初步走出了一条念“山字经”的改革之路。

  实施林改后,禄丰县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在山区农村,群众植树造林,护林爱林热情空前高涨,“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已成为当前山区农村的真实写照。林改前的荒山坡、低产林,如今成了“香饽饽”,群众以林增收,以山致富的愿望非常强烈,为此,禄丰县顺势而谋,把大力发展林产业作为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带领广大山区农民立足于乡情,大力发展以核桃为主的林产业,从而起到绿化荒山、保护生态和改善环境的作用。林改以来,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得到了迅猛发展,从过去“赶着农民栽树,管着农民砍树”,变成农民抢着栽树和自觉管护山林。一平浪镇大窝村委会书记李华志感慨地说:“以前靠山吃山不养山,现在有了自己的山,只有多养山才能真正靠上山、吃上山,承包期70年,这是中央给我们的权利,是一份家产!”2009年底,全县已累计种植核桃15万亩,挂果面积15056亩,商品核桃干果产量为235吨,核桃干果产值达588.96万元。到2010年底,全县核桃种植面积将达到25万亩。“温饱靠耕地、致富靠山林”在广大山区已逐步成为现实。

  林改增强了林农爱林护林的的责任心,守好自家的山,护好自家的林已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集体山林确权到户后,山上的一草一本,群众倍加珍惜,山上的树舍不得砍了,林子里的鸟舍不得捕了。

  林改4年,禄丰县山更绿了,水更清了,林农的腰包逐渐鼓起来了,林改为禄丰县找到一条破解“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之路。“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改革目标在山区已逐渐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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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0-12-21/104.html

  • 农民增收这个核心不能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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