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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规范畜禽粪污处理降低养分损失技术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决策部署,规范畜禽粪污处理,降低养分损失,促进种养循环,协同推进氨气等臭气减排,降低粪污处理环节温室气体排放,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为畜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全国畜牧总站会同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委员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畜牧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畜产品有效供给、畜牧业发展基础、环境保护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改造提升,合理选择经济性较好的处理技术。

  2.坚持种养循环发展。以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完善轻简化处理设施设备,推动提高规范化还田水平,降低粪污处理和利用过程中的养分损失。

  3.坚持因地制宜细化要求。各地要充分考虑区域资源环境特点,逐级细化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和工艺要求,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技术模式。

  二、关键技术

  1.低蛋白日粮配方技术。参照《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GB/T 5915-2020)和《产蛋鸡和肉鸡配合饲料》(GB/T 5916-2020),在确保不影响生猪和家禽生产性能和产品品质的前提下,合理添加氨基酸和酶制剂,降低日粮中粗蛋白质含量,提高饲料氮利用效率。

  2.优化畜舍清粪技术。采用干清粪工艺的畜禽养殖场户,若原有舍内清粪频率较低,可适当将清粪频率增加1-2次/天,减少粪尿在舍内停留时间;采用水泡粪工艺的畜禽养殖场户,选择深坑贮存或浅坑贮存工艺,必要时配置地沟风机,每头育肥猪日均粪污产生总量不超过0.015立方米。

  3.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采用稻壳、锯末、碎秸秆等作为生物发酵床垫料,定期在垫料上喷洒微生物菌剂。家禽养殖可采用原位和网下生物发酵床,垫料中稻壳占比不超过30 %,垫料厚度不低于40厘米,需定期翻耙发酵床,翻耙次数每周至少1次,保证垫料和粪污充分混合。北方蒸发量大的地区,羊养殖可采用原位生物发酵床,垫料厚度不低于15厘米,不用翻耙,清粪间隔非冬季不超过40天,冬季不超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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