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继续支持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下简称“整县推进项目”),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非畜牧大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以下简称“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整县推进项目要全面提升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兼顾畜禽粪肥田间贮存和利用设施建设,畅通粪肥还田利用渠道,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构建起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机制。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要突出重点区域和主要畜种,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适应粪污肥料化利用要求的设施装备,进一步扩大处理规模,提升处理水平,确保今年年底前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二、项目支持内容、条件和方式
整县推进项目今年安排剩余资金,按照既定实施方案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处理主体开展建设。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按以下要求实施。
(一)支持内容。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饮水、清粪、环境控制、臭气处理、厌氧发酵或密闭式贮存发酵以及堆(沤)肥设施建设,购置粪肥运输和施用机械设备,配套建设粪污输送管网、田间贮存池等。
(二)支持条件。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支持范围为未实施2017—2020年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非畜牧大县,支持的养殖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20-07-07/272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