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浙江省江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通报:
6月13日,江山市吊瓜种植户汪衍军来电投诉称,从上余村一农资店购买甲维.虫螨腈、噻菌铜和绿宝(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施用在吊瓜上,产生药害。
6月14日上午,江山市农业执法人员会同局特产站、农技推广中心、大陈乡政府、坛石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调查和双方确认,汪衍军种植吊瓜73亩,施药32亩,发生药害面积32亩。农资店销售的甲维.虫螨腈、噻菌铜和绿宝3个产品许可证、登记证等齐全,为合法产品,发生药害的原因为吊瓜对虫螨腈敏感。经综合专家意见和调解,双方协商一致,由农资店经营人一次性补偿投诉人汪衍军2.4万元,并承担恢复生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100包(2克/包),从而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出现药害农资店赔钱事件频发
2018年8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胡东村早稻种植户,因购买了农资经营店的精噁禾草灵除草剂,使用7天后出现药害。因精噁禾草灵除草剂标签登记上没有水稻,也没有明确使用方法,只是口头上告知,而种植户胡某在使用上没有完全遵守告知的使用方法,农资经营店补偿胡某经济损失68000元。
2018年7月,浙江宁波海曙区6个镇(街道)的25户西瓜种植户,由于推荐农药不当导致西瓜藤蔓缩头、嫩叶卷曲畸形,农药生产、批发、零售三方共同出资补偿西瓜种植户经济损失33万元。
2018年4月,广西玉林容县松山镇一个百香果种植户,因为喷了当地农资店配的杀虫剂和杀菌剂后,导致种的2亩多百香果全部发生药害,向农资店进行索赔。
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资店义务限定
新《农药管理条例》第4章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农药经营者,应该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并且《新农药管理条例》中第27条明确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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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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