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编辑部
“正善治,无有不洗,清且平也。”
“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2500年前古代先贤的善治箴言,与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的善治理念,经过岁月的沉淀、拓展与升华,际会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节点。
乡村是中国的根脉,是国家大厦的基础。乡村治理是否有效,不仅关乎乡村能否实现全面振兴,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一直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系列顶层设计和部署,直面乡村社会现实,既吸收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成果,又汲取中国传统文化智慧结晶,并结合现代治理手段,具有很大的制度包容性和实践可行性,为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一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在那个自带微黄滤镜的慢时代,受制于信息和交通的不便,传统乡土社会相对封闭和稳定。人们在“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中过完一天又一天,在四季更迭中度过一年又一年。
时空转换,我国迎来了改革开放,经济社会随之步入高速发展期,仅仅用了短短几十年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工业化国家几百年的发展之路。与此同时,这些国家在二三百年里围绕工业化、城镇化陆续出现的城乡社会问题,也在我国集中出现了。
在汹涌澎湃的城市化和现代化大潮推动下,一方面,两亿多农民工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陆续涌入城市,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问题凸显;另一方面,先进信息技术、现代法治观念和市场契约精神逐步浸润乡村,更深地融入农民生产生活。在工农、城乡关系的调整与重塑中,广大农村发生了千年未有之巨变。
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在大量人口向城镇迁移的同时,城镇居民向城市近郊村和产业发达村流动的“逆城镇化”现象也逐渐增多,农民分化为农业劳动者、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不同群体,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组织加快发展。
农村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随着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投入不断加大,必然涉及城乡居民利益的再次分配调整。而随着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增多,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长,农村土地等资产资源不断增值,农村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也更为复杂。
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等显著增强,不再仅仅满足于增收致富、过上宽裕生活,还要求更多参与公共事务决策,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
农村问题之所以复杂,就在于它是多维度、多面向的,它和农村产业、生态、乡风、生活交织成一个有机整体,糅合着传统农村的情与理,夹杂着现代社会的法和规。在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村再也不是原来那个主要靠宗法伦理、道德礼俗、乡规民约等进行调控的“知根知底的熟人社会”,乡村治理无论在理念、主体、方式,还是范围、重点等方面都需要创新、调整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面临极为紧迫的任务。
二
现代化转型期,既是乡村治理的痛点凸显期,同样也是亮点催生期。针对乡村治理面临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之江大地先行先试,涌现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体现出较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借鉴性。
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发源地。多年来,该村创造了零上访、零诉讼、零事故、零刑案、村“两委”干部零违纪的佳绩。可这一切来之不易,10多年坚持不懈探索实践,孕育出支部带村、发展强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润村、生态美村、平安护村、清廉正村的“余村经验”。村党支部书记潘文革讲,如今的余村,不仅在自然生态上是绿水青山,在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上也是绿水青山。
余村不是孤立的一株盆景,而是浙江省千万个善治村的缩影。总书记当时主政浙江期间,曾在这片大地播下善治种子,如今花开四野、硕果累累,为全国走乡村善治之路提供了示范,引领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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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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