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门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大家熟悉的种子、农药、肥料、饲料等农资的质量以及畜禽屠宰、农产品质量等都需要执法力量来保障安全和稳定,这也直接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以前,农业执法就像“多个大盖帽管不住一顶草帽”,执法队伍多而散,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备受诟病。而现在,这个“顽疾”将进一步得到解决。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一支全新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将全面“亮相”全国农业农村。这项改革工作也颇有深意,更是与农民有很大关系。
为什么要“加快推进”这项改革?
多头管、重复管、执法扰民 必须改呀
长期以来,受政事职能不清、行政编制有限等因素影响,农业执法工作基本都是由农业农村部门所属的各类行业站所等分别承担。由于多支力量分享执法处罚权,形成了多头管、重复管、管不全甚至看得见的不想管的顽疾,“你也管,他也管,最后谁都不想管;管一遍,管两遍,年年迎来好几遍”。
所以,农业农村部从1997年起就在全国农业系统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多年以来虽然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很多地方农业综合执法的范围尚未涵盖全部执法职责,农业系统内部多头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在农业生产当中,农业综合执法是保障农民利益的重要一环,多头重复执法和职责不明确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执法效率,甚至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 一是不能及时彻底地解决问题。比如农药,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农药相关的司局来管,同时农药生产这部分又涉及到质量监管部门,另外,因为农药属于工业生产,又需要农业农村部之外的部门进行管理。如果每一个部门都按照自己的职能和程序进行监管,那么毫无疑问,当然会影响执法进度,还会加重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 二是一旦出现问题,各个部门之间还很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大家都不愿承担责任,就会让综合执法变成了形式主义的重复检查。 ” 所以,改革势在必行。“如果把以前的分部门管理变成相关部门统一来协调,成立一个综合性的执法队伍,执法的效果就会好很多,而且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还节约了执法成本。”李国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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