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电〔2019〕1号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正值东北地区秋粮收购高峰。各级粮食部门和有关企业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扎实推进秋粮收购工作,市场总体平稳。但局部地区收购进度较慢,农户余粮较多,后期收购压力较大。为进一步做好东北地区秋粮收购工作,避免发生大面积“卖粮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准秋粮收购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东北地区作为重要粮食产区,商品率高,收购量大,收购任务繁重。随着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市场形势的变化,粮食流通出现一些新特征,秋粮收购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各级粮食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变化,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新矛盾新问题,切实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着力帮助农民及时售粮变现,确保秋粮收购顺利完成。
二、严格执行收购政策,因地制宜抓实抓细
各级粮食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落实好收购资金、外运运力等保障措施。要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开展市场化购销,特别是履行好已签订的产销合作协议。中储粮集团公司和各地要发挥好储备吞吐调节作用,有序组织储备粮源收购轮入。中粮、供销、中化等中央企业和地方大型骨干企业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利用自身渠道和优势开展市场化收购。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省份要严格执行预案,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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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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