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特殊的包材,农药包装物具有量大、分散、危险性高等特点,而且农药残留易引起中毒、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同时由于缺少经济价值,在没有鼓励政策的情况下,农户用药后主动收集交回农药包装物的积极性不高,即便统一收集后,还面临后续的处置难题。
为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近日,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制定出台了《龙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方案》(下称《方案》),并投入16万元作为回收处置奖励,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构建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实施有偿回收,并设立了专门的回收点开展相关工作。
《方案》指出,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农药废弃物的一种类型,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
据悉,本次龙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奖励资金均来自于广东省农业厅(现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植保植检处委托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植业)项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共计16万元,其中,用于定点门市回收奖励12.5万元,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回收奖励3.5万元。
目前,龙门县已有118家农药门市和14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回收点。其中,重点门市14间(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门市),每间安排回收奖励额度为1,500元,奖励总额为2.1万元,其他门市共104间,每间安排回收奖励额度为1,000元,奖励总额为10.4万元。回收奖励金奖完即止。
具体的回收奖励办法是,农药瓶/罐容量在200 mL以下,每个奖励0.3元;农药瓶/罐容量在200 mL(含)以上,每个奖励0.5元;农药包装袋容量在50 g以下,每个奖励0.1元;农药包装袋容量在50 g(含)以上,每个奖励0.2元。
回收奖励金不以现金方式发放,采取直接抵扣的方式进行,即农药购买者携带农药包装废弃物前往定点农药门市,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给定点农药门市,定点农药门市按奖励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在销售农药结算时预先垫支直接抵扣。
针对146个新型农业经营主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待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方面的工作进行考核,重点是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否清洗分类、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残留情况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数量等。根据考核结果,按40%的比例评选优秀并给予实物奖励,实物奖励折算价值总额共3.5万元。
“回收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将暂时存放在政府指定的统一回收点,后续的处置工作还有待省政府的进一步通知。”龙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否属于危化品还没有完全定性,现在只能是先回收,待确定了处理标准后再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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