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万众瞩目的《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此次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将从税收杠杆入手,企业多排污就必须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优惠。随着环保税出台,业内传出肥价上涨的声音,似乎为目前“涨声一片”的肥料市场再添了一把火;还有一些声音则表示,断言肥料涨价为时过早。
供应偏紧状况将发酵
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环保税,意味着将用统一的标准,通过法规促进落后产能的淘汰,这成为肥料行业化解产能过剩困局的一个契机:部分没有环保处理设施、直接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应缴的环保税足够成为“压垮骆驼的稻草”。
原先的排污费被普遍诟病的原因之一就是执法力度不大。进行环保税制度改革,征管力度将加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在解读《环境保护税法》的时候曾表示,排污费是由环保部门征收管理,而改征环保税后,由税务机关按照《环境保护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增加了执法的规范性、刚性。由此可见,过去在排污费征管中可能存在的一些疏漏之处在新法实施之后将无处遁形。环保部门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趋严,数据造假行为会逐步减少,企业申报的排污量等数据也将更为真实可靠。因此,相对于排污费,环保税的征收率将会提高,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实际负担。对于利润低甚至无利润的落后产能企业来说,环保成本的增加不啻为釜底抽薪。
不过,落后产能退出在净化市场的同时,将加剧从2016年以来刮起的环保风暴的后遗症:企业停产、减产的状况将更加严峻,开工率会进一步下滑,也将导致化肥市场供应持续偏紧状况进一步发酵。因此,《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也预示着肥价有进一步上涨的可能。
断言涨价为时过早
此次《环境保护税法》明确遵循的原则之一是“将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平稳转移”,包括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保税税率标准。虽然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税率,但除了京津冀以外,其他地方均把持“基本平移,适度调整”的原则,并没有大幅度提高税率。也就是说,由征收环保税带来的直接生产成本并没有质的变化。业内有人做过这样的统计:《环境保护税法》新增税负对工业生产的成本推升幅度仅约0.1%。
中国早在2003年7月1日就开始了排污费征收工作,至今已有近15年时间,肥料生产企业一直在为污染排放投入相应的费用,也就是说,肥料成本中已经包含了用于环保的支出。可见,由于环保税征收而带来的肥料成本增加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同时,《环境保护税法》新增一档税收减免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保税;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环保税。不过,当前达到减免标准的企业占比较低,影响有限。
我们要清醒地意识到,政策性法规对行业的影响并非立竿见影,但会在未来长时间内影响企业的成本投入流向,进而对行业产生持续且深远的影响。因此,不管是肥料经销商还是生产企业,都要对那些打着环保税旗号吵涨肥价的言论保持理性的思考,现在妄言涨价还为时过早。(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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