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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最低收购价首降 三大主粮调价机制趋明朗


随着北方人最主要的粮食作物——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下调,中国三大主粮的收购价格政策调整完毕。
  这次小麦价格的调整对农产品市场的影响,以及由此牵引的中国农产品价格机制变动,或许正在触发一场市场化改革的波涛。
  10月27日,国家发改委12年来首次调低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明年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5元,比2017年下调3元;而在今年2月份,三种稻谷价格也经历了13年以来的首次全面下调。再往前回看,2016年开始的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通过“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已经率先完成玉米定价的市场化。至此,三大主粮的价格机制调整已经明朗。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卞靖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首次下调,是我国农业补贴政策更加市场化、更加反映供求关系的一种政策取向表现。此次下调打破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格自2006年实施以来持续上涨或持平的态势,是一种方向性的转变,对于完善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具有标志性意义。
  农业部小麦全产业链首席分析师、农业部农经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曹慧告诉经济观察报,从国际市场来看,国际小麦价格一直下降,国内外小麦差价已经达到了历史的高点,且从去年开始在个别的月份出现配额外进口小麦的现象。“配额外的关税是65%,也就是说加上65%的关税的话,进口小麦比国产优质麦到南方的价格还要低,这样就危险了。如果以后超配额进口形成常态,中国的粮食市场调控政策将大打折扣。”
  业界还存在较激进的观点。经济观察报了解到,有专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小麦、稻谷两大口粮应该像玉米一样,调整为市场定价机制。但是主管部门认为,一步到位的调整存在风险,农民看到这样的强烈信号后,可能会因为收益原因放弃种植,导致粮食生产滑坡。考虑到2003年粮食生产大幅滑坡后的困难恢复,从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市场、农民利益等角度出发,主管部门采取了审慎稳妥的态度。
  “只涨不跌违背价值规律”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10月27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称,2018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5元,比2017年下调3元。
  经济观察报记者发现,本次调整是12年来国家首次下调小麦最低收购价格。12年来,中国的小麦(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从2006年的每50公斤白小麦72元、红小麦69元,调整到2018年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5元。而此前的小麦价格均保持连年上涨或不变的情况,如小麦最低收购价格2008年至2013年连续6年上涨,而2014年至2017年连续4年保持不变。
  中国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粮食价格由市场形成。粮食价格放开后,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2004年、2006年起国家在主产区分别对稻谷、小麦两个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按照新的政策,新粮上市后,农民随行就市出售粮食。当主产区市场价格下跌较多、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国家指定企业(中储粮公司)按照最低收购价格入市收购,引导市场粮价合理回升。
  但是,最低收购价格政策保护农民利益的同时,也使得政府成为收购者的角色。曹慧告诉经济观察报,最低收购价政策承担的功能偏多,既要保证农业的生产,又要保证农民的收入。在目前形势下,很明显这两个目标很难同时达到。以后中国需要探讨的是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目标单一化,最重要的是避免农民卖粮难。在保证农民收益的目标方面,可以转换为采用其他补贴政策。“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在我国粮食生产的历史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政策实施十多年来,只涨不跌的最低收购价格明显违背了价值规律,扭曲了市场机制,负面影响越来越突出。”卞靖告诉经济观察报,虽然农产品是一种具有公共属性的特殊商品,不能完全市场化,但从国内外成功的实践经验看,其支持政策仍应尽可能地发挥市场作用,尽量减少政策对市场运行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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