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索荣)4月14日,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将第三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十次、第十一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水稻、玉米、大豆和棉花品种的初审意见、各试点试验数据、汇总结果等予以公示,公示期自4月14日至5月13日共30天。218个水稻、玉米品种利用绿色通道通过初审,占到通过初审水稻、玉米品种总数362个的六成。
现行《种子法》2016年1月1日施行,配套法规随之进行了修订,《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本次初审结果之所以受关注,是品种审定办法拓宽了试验渠道,简化了试验程序,缩短了试验审定时间。从本次通过初审品种数量超过历次就可见一斑。
2016年3月28日公示第八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品种目录,包括68个水稻、34个玉米品种;2016年12月15日公示第九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品种目录,包括26个小麦品种。而2017年4月14日公布的第十次、第十一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品种目录,包括水稻186个、玉米176个、大豆21个和棉花10个,其中,97个水稻品种、121个玉米品种走的是绿色通道。
新审定办法在充分利用现有国家和省级品种试验资源的基础上,积极利用社会品种试验资源,扩大试验容量。一是渠道挖潜,国家和省级试验规模能扩大的尽最大可能扩大;二是拓展绿色通道试验,将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自主研发品种绿色通道试验由国家级拓展到省级;三是允许有试验能力的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和科研单位联合体自行开展自有品种试验,试验纳入国家或省级试验管理;四是允许申请者对自有品种自行开展生产试验、对特殊用途品种自行开展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五是提倡建立审定工作区域协调机制,鼓励省际间联合开展品种试验和审定。
试验审定周期长是品种审定申请者普遍反映的问题。新审定办法从试验周期和试验审定工作环节两个方面进行改革,最大限度缩短试验审定时间。据悉,区域试验第一个生产周期表现突出的品种,允许第二个生产周期区域试验与生产试验同步进行;特殊用途品种生产试验可与第二个生产周期区域试验合并进行。缩短从试验结果汇总到部署新一轮试验的时间、完成试验到专业委员会初审的时间、初审品种公示的时间等,特别是缩短完成品种试验到进行品种初审时间,新品种推广时间可提早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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