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还规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要求农药经营者应当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农药,建立购销台账,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一旦发现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要及时召回。
用得少:减少农药使用有奖励
《条例》规定 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同时,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减量计划;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农药使用者,给予鼓励和扶持。
重在服务:对农药指导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山西省农科院院长乔雄梧认为,农药的科学使用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农药使用的指导服务,有利于补齐农药使用监管难的短板,从农业生产的重要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条例明确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合理用药,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等施用农药,还要按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收获农产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等生产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等应当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农业部门及相关科研教学单位要为农药使用者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农药使用者应当保护环境和有益生物、珍稀物种。国家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化学农药用量。
罚得重: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处罚力度继续加大
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条例进一步严格了法律责任:明确农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等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以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设备、原材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等食用农产品的,规定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吊销农药登记证的,5年内不再受理其农药登记申请;无证生产经营以及被吊销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等。
另外,条例还将原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在解决了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同时,也将大大减轻农药企业的运营负担。
哪些人会活得很好?
国家严控农药使用量和加码质量监控,留给农资人永远是机会大于挑战。未来哪些人会活得比较滋润呢?
1、规规矩矩做经营的农资人
卖价农药是不行的。2017《条例》发布后,农药监控和溯源将会更加严格。因此,未来只要规规矩矩做经营的农资企业才有机会走的更远。
《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
因此,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登记。
2、踏实做服务的农资人
农技服务是农资的未来。《条例》指出,国家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人员为农药使用者提供技术服务。
3、积极转型的农资人
转型势在必行!国家对绿色农业的布局,高毒的农药逐渐被市场淘汰、新型农药或者农药替代品逐渐成为未来需求。
《条例》规定,国家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减量计划;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农药使用者,给予鼓励和扶持。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增加绿色、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供给。为达到这一目的,我国应大力发展生物农药,为农民种植绿色健康的农产品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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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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