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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地流转的深度拷问


  不客气地说,近年被一些人炒得很火的“谁来种地的问题”其实是个伪命题。

  有一种很主流的说法:农地流转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

  这也是似是而非的论调。试问究竟能提高哪些农民的收入?是提高转出土地农民的收入,还是转入土地农民的收入?因为这完全是两码事。

  如果说是提高转出土地农民的收入,那得需要具体算“对比账”。即农民转出土地前的年收入和支出是多少,转出土地后的年收入和支出是多少,而且需要连着算几年。但是笔者没有看到有说服力的对比算账法。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是:转出土地的农民每年有地租或土地入股的收入,另外还能有打工的收入,好像这两种收入加在一起,自然就增加了。但问题是,农民不转出土地前还有种地的收入,也会有打工的收入,同样也是两种收入,凭什么就说转出土地后的收入就一定会比转出土地前的收入增加呢?从支出看,转出土地前的农民固然要有购买农资和使用水电的成本支出,转出土地后,省了这些成本,却增加了购买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支出,究竟哪种支出更多也很难凭直观定论。

  如果说是提高转入土地农民的收入,从道理上说比较靠谱。因为通过转入土地达到一定规模后,生产力相应提高,经营上趋向经济,成本会有所下降,单位边际效益增加,总体收入会提高。但这只是理论上的,实际情况要复杂的多。究竟达到何种规模才比较经济合理,能实现集约的目标,这要视多种因素而定。也可能出现转入的土地越多亏损越大的现象。还有气候因素的影响。即使说通过转入一定规模土地的农民收入一般会增加,但这和其他农民包括转出土地的农民有什么关系呢?

  还有一种说法也很有市场:在非农化转移加大加深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已不那么依赖土地了,对他们来说种地已成为一种副业,甚至是一种负担,自然需要流转,甚至迫切要求流转。这种说法貌似有理但骨子里是代替农民作判断。

  要说随着非农化转移的加大加深,不少农民已减轻了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这确实是事实。但这丝毫不表明农民对承包土地已不再看重。种地对一些农民来说也许已是负担,但拥有承包地对所有农民来说并不可能成为负担。因为第一,即使已获得比较稳定的转移条件,退路问题也是每个理性农民必须考虑的。何况大多数“转移农民”并未获得比较稳定的条件。第二,承包地在农民看来就是自己的不动产,有些农民可以不靠土地生活,却不可能不重视自己的土地不动产。第三,种地是不是负担,承包地要不要流转,对流转迫切不迫切,采取什么形式流转,这说到底要由农民自己来判断,而不应该由其他人(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代替农民作判断。

  那么,目今中国农地流转的真正动因是什么?

  真正动因就在于存在几股不同的力量围绕农地流转表达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从而构成推动农地流转的基本动力。

  第一股力量是谋求扩大经营规模的农民。这部分农民具有经营头脑,思维敏锐,有前瞻眼光,多年来通过辛勤经营,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人脉资源,对政策导向也比较了解。希望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实现一定程度的集约化,提高收入水平,也希望通过扩大经营规模换取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的倾斜。但这部分农民所占比例很小,他们并不能代表大多数农民的愿望和利益。

  第二股力量是有一定权力资源和经营头脑的村干部。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这些人既是农民,又有干部的身份,拥有一定权力和人脉资源,加上有经营头脑,利用权力和能力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对国家的政策走向、地方政府的行为偏好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了解和便利。这部分人热望通过流转土地控制更多的资源,获得更多的政策红利,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他们对流转土地积极性既高,又拥有权力能直接推动这种流转。这是几股力量中最接地气和最不可忽视的力量。但很显然,他们也不能代表大多数农民的愿望和利益。

  第三股力量是已成长和发展多年的农事企业。包括农场类生产企业,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也包括既是农事企业又是合作社的双料组织,可以统称农业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已在地方经营多年,和当地农业、农民已形成这样那样的关系。近几年,有相当一部分农事企业出于种种考虑通过土地流转自建生产和原料基地,更希望借新的政策东风进一步流转土地扩大自建基地规模,提高对原料的控制力。当然这些农事企业就更不能代表农民的愿望和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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