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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撑作用


  同时,调查也发现,现在许多农民不愿意参加农业技术培训,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有些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与农民实际需求脱节。二是现在在家务农的农民,大多年龄偏大,对新观念、新品种、新技术等接受能力弱,因为听不懂而不愿意来。三是部分农民在当地打工有活干,担心听培训耽误干活。

  (三)对策建议

  第一,当务之急是解决农技推广工作经费问题。加强农技人员工资待遇、推广机构运行费用和经常性推广业务工作费用的财政资金保障。建议:一是督促各级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筹集专项资金或补助经费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技推广基本工作经费。二是在产粮大县奖励等资金中,明确部分比例,专门用于农业技术推广。三是推动推广工作项目化,推广项目常规化。比如,正在实施中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建议长期保留并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第二,强化农技推广队伍能力建设。一是切实落实《关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意见》,明确特岗计划人才工资发放、计划结束后的编制和人员安排等问题,以吸引大学毕业生从事基层农技推广工作。二是督促各地采取措施,全面落实“一衔接”工作要求,探索推行基层一线农技推广人员工资浮动政策,提高县乡基层农技人员待遇水平。三是加强对在岗农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三,不断增强推广工作的针对性。统筹推广目标任务和推广对象需求,针对农民整体素质不高、接受新技术能力较差的特点,应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手段,采取易于接受的推广方式,让农民真正掌握和应用先进农业技术。对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管理者、科技示范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应加快新技术、综合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其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完善农技推广绩效评价机制。切实建立起县农业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广泛参与的“三方”考核机制,对于县管农技人员要增加乡政府评价权重,对于乡管农技人员要增加县农业部门的评价权重。评价结果应与绩效奖励挂钩,以激励农技人员从事农技推广的本职工作。

  第五,加强基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各地落实有关法律和国务院规定要求,尽快健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工作经费,细化执法要求,开展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

  第六,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法宣传普及和督导实施。新颁布实施的农业技术推广法明确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益性职责,要求建立农技推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应加大农业技术推广法宣传力度,营造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良好氛围。适时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检查。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特点

  调研组对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了调研。

  (一)主要特点

  一是起步早。2005年,郑州市成立了100个专业合作社作试点,探索推进合作社发展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后,专业合作社进入快速发展轨道。

  二是发展快。截至目前,全省从事农业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763家,其中从事农机服务的专业合作社4975家,从事植保服务的合作社1317家。

  三是发展不平衡。据调查,目前运行比较好的合作社占1/3,其中,第一类是有龙头企业带动的,第二类是有主导产业带动的,第三类是开展农机、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的,还有一类是由村委员牵头或乡政府介入指导,将独具特色的合作社强强联合组成的联合社。这几类合作社的共同特点,一是有资金实力或管理能力,二是能够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三是产品有销路、能卖得出去。运行一般的合作社往往没有龙头企业带动和主导产业拉动,并缺乏一个“能干”的带头人,不能把社员们团结起来克服运行难、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个别的艰难维持,面临解体。

  四是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有向综合服务方向发展的倾向。调查发现,由于竞争压力大、市场空间小、盈利能力弱等问题,农机和植保专业合作社往往难以仅靠农机服务和植保服务维持运转,很多农机和植保专业合作社利用自身优势,通过流转土地成为规模种植户。安阳县兴龙种植专业合作社过去只做专业植保服务,2011年开始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等方式实现规模种植,合作社现有成员2000余户,入社耕地面积6000亩,托管土地2000亩,流转土地800亩,成为既开展规模种植,又开展统防统治服务的综合性服务组织。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农业技术推广 土地 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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