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家庭农场并不是在2013年首次由中央提出,但以“家庭农场”这一专有名词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还是引起了轰动性效应,一时间“家庭农场”一词炙手可热,频频成为新闻报道的热点,也成为三农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最近读了一点与家庭农场有关的材料,感觉有些问题确实还需要深入研究,避免单纯的概念引起片面的理解和实践上的误导。想谈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家庭农场的劳动力
显然,所有的研究都同意这样的观点,即家庭农场是以经营者家庭的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的。但是,更必须注意到,这个“主要劳动力”的概念绝不是“人力劳动”,因为以家庭农场的规模而言,绝不可能靠三四口之家完成,必须依靠大量的农业机械来完成。所有我们看到国外的家庭农场,必然拥有数量较多、功能配套齐全的农业机械。像法国,全国约50万个家庭农场,户均劳动力1.5人,主要劳动靠机械。家庭农场的成员要做的,只是操作机械,甚至是电脑遥控机械,绝不可能靠自己亲自“躬耕于田亩”。所以,家庭农场的建立,必须以全面的机械化为基本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机械化的概念必须从传统的大田作业机械转变出来,畜牧机械、果园机械、蔬菜机械等,已经层出不穷,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效率。像一些发达的养牛场,从饲喂到挤奶再到奶品储藏,基本上实现了全程机械化和电脑操作。二战后德国的家庭农场平均养活人口从10人增加到150人,机械化在效率提高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再从这个角度讲,家庭农场的主要劳动力,其实更像是脑力工作者,或者农业企业的管理者,绝不是一线员工。像美国的农民们差不多都是多面手,不但会种地,还会修理和操纵各种机械,同时也懂会计和投资。
还必须注意到,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并不排斥关键农时环节的临时性劳动力雇用,像生长中期的田间管理、成熟季节的采收等环节,特别是在中国农业机械还不发达、还不齐全的状况下,也不排斥长期的少量雇佣劳动力来做辅助劳动。
二、关于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与生产模式
既然是家庭农场,必须有一定规模,这是保证经营者获得预期收入的基本条件。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应该有多大?各国是不一样的,美国是典型的大农场,一般在3000亩以上,人少地多的俄罗斯也有此条件;欧洲是中小型农场为主,一般的面积在300亩左右,像德国61.94%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在30―450亩之间;法国有关方面的测算表明,家庭农场达到6公顷(90亩)――15公顷(225亩)是比较经济的,能让农业机械效用得到良好发挥;前段时间公布的中国家庭农场调查数据表明,平均经营规模在200亩左右。
但必须肯定的是,家庭农场绝不是小农经济的简单扩大,不是经营规模扩大就行了,而是生产方式上质的飞跃,这包括经营者的能力、资本的投入、管理方式的创新、机械化的充分运用、科技的应用等方面,否则将难以达到设想的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
需要破除的“农业迷信”是,现代的生产方式就一定会破坏农村的田园风光,就一定是不生态的、不可持续的、不安全的。只要设计合理,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并行不悖,可以把生态的理念渗透在现代农业的全过程,以现代的技术手段、物质条件、经营方式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由此我不得不说,有机农业可能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其起源可追溯到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后现代主义发端之时,本来的核心是如何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属于生态学在农业上的分支,但不曾想在社会的持续流传中逐渐演化为食品的金字塔顶式生产模式,这是基于人们对于食品安全危机下的“美丽误读”。家庭农场绝不可能按照严格的有机农业法典去生产曲高和寡的顶端农产品,但可以按照生态理念生产出安全的农产品,并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因而,目前正在流行的社区支持农业模式,注定是“透过云彩的一缕阳光”,难以成为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模式。那些设想让大面积的农业回到没有工业投入品、靠人力耕作的传统农业的想法也是绝不可能的。因为在工业化、城镇化的推动下,农业已经不可能再退回纯粹的人力劳动时代,这不仅是效率不允许的,也是成本难以承受的。如果要回到传统农业,则不仅意味着要把大量的劳动力从城市、从工业领域抽回到农业,而且要面临工业投入品不足造成的产量下降,一些人可能因此没有食品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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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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