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新民从村民李喜盈眼前消失已经两个半月了。
李喜盈还记得2012年3月21日那天,在陕西省渭南市的一家小饭店里,几名便衣警察突然进来,随后带走49岁的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华县联社侯坊分社的信贷员冯新民。
不久,冯新民被公安局正式批捕,其所经办的将近两百万元的垫资还贷、冒名贷款也浮出水面,卷入其中的数十名出资垫款的村民也索要无门。
事实上,冯新民的事件,只是暴露出当地农信社系统乱象“冰山之一角”。
渭南一位金融人士还表示,目前农村金融的监管缺位,个别地方内控不严,造成垫资还贷、冒名贷款等事件层出不穷,不仅给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而且已成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需要及时疏导和应对。
被“默许”的垫资还贷
“堵信用社的窟窿”,就是华县民间所谓的“垫资还款”――当地信用社为了清除陈旧的死账,默许信贷员在年末向村民借钱,垫付信用社到年底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借以隐藏不良贷款。过完春节后再让信贷员将借款归还村民。
时间回到2008年12月。李喜盈当时借了4万元钱给同村的冯新民,月息1分2,约定次年春节后归还。另一位认识冯新民才几天的叶淑娟,也被冯要求借70万块钱用来“堵信用社的窟窿”。
冯新民所说的“堵信用社的窟窿”,就是华县民间所谓的“垫资还款”――当地信用社为了清除陈旧的死账,默许信贷员在年末向村民借钱,垫付信用社到年底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借以隐藏不良贷款。过完春节后再让信贷员将借款归还村民。
叶淑娟在华县经营了十多年的资金生意,经常跟信用社打交道,非常熟悉信用社的这套“堵窟窿”做法。据她介绍,除了历史的坏账外,信用社信贷员年初放出去的贷款到年终经常无法收回,信贷员往往通过私人关系从民间拆借资金,填补这部分“窟窿”;到了来年年初,信用社会向原有的贷户发放新一年的贷款,这部分新发放的贷款转而回到民间放款人的手里。
这不是冯新民第一次垫资还贷,自从2006年成为华县信用联社侯坊分社信贷员后,每年年末,冯新民都会照例登门借款,这笔钱用于垫付信用社平账。到次年春节后,再将信用社新发放的贷款还给村民。
冯新民早先都能按时在年后向村民偿还本息。在村民心中,他一直“诚实、能干”。李喜盈说,“我们一个村的,新民需要用钱,大家自然都会帮一把。”
“这是信用社的潜规则做法,领导也默许。”冯新民妻弟史进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样既能完成上级下达的信贷任务,盘活呆滞款,又能提高自己的工作业绩,争取上级的肯定。
据陕西省联社渭南市办事处一位内部人士介绍,当时每年由省联社下达到地方的清理不良资产的任务“达到上亿元”,指标再被下放到各基层分社。因此,信用社基层分社负担着清收不良贷款的沉重压力。
为完成清除死账的任务,各基层分社也就允许信贷员“垫资还贷”。另一位已从华县信用联社辛庄分社辞职的信贷员也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在当地,这种行业潜规则从2004年就已开始盛行,“私底下为了完成任务,这一伙都借钱了。信用社不管内勤外勤,是个人都知道这事儿。”
但在2009年初风向急转,县联社对“垫资还贷”收紧了政策。华县信用联社监察室党纪朝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我们发现这种借钱还贷的苗头,多次在会议上三令五申,不准垫资还贷。”
这对冯新民来说是噩耗,这意味着,他之前向亲朋好友和同村村民筹集的百余万借款,已经划给侯坊分社信用分社用于平账,现在这笔百余万借款无法像以前那样在春节后贷出来,再返还给出借的村民。
南方周末记者所获得的冯新民被拘捕前留下的垫资情况明细表及信用社出具的收回贷款凭证显示,冯新民从民间借贷偿还贷款共计183万余元,其中包括向李家村23户村民借款105.2万余元,这大多是村民数年的积蓄。
李喜盈在内的23户村民,在2009年春节后就再也拿不回他们出借的一百多万借款。村民们认为,这笔钱就躺在侯坊信用分社的账上,但追回欠款的希望渺茫。
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垫资贷款是当地农信社系统普遍存在的现象,除了冯新民借款23户外,侯坊信用分社另一位信贷员饶永孝也为了“平账”,共借款六十余户,涉及垫资贷款的金额在2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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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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