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新民从村民李喜盈眼前消失已经两个半月了。
李喜盈还记得2012年3月21日那天,在陕西省渭南市的一家小饭店里,几名便衣警察突然进来,随后带走49岁的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华县联社侯坊分社的信贷员冯新民。
不久,冯新民被公安局正式批捕,其所经办的将近两百万元的垫资还贷、冒名贷款也浮出水面,卷入其中的数十名出资垫款的村民也索要无门。
事实上,冯新民的事件,只是暴露出当地农信社系统乱象“冰山之一角”。
渭南一位金融人士还表示,目前农村金融的监管缺位,个别地方内控不严,造成垫资还贷、冒名贷款等事件层出不穷,不仅给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而且已成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需要及时疏导和应对。
被“默许”的垫资还贷
“堵信用社的窟窿”,就是华县民间所谓的“垫资还款”――当地信用社为了清除陈旧的死账,默许信贷员在年末向村民借钱,垫付信用社到年底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借以隐藏不良贷款。过完春节后再让信贷员将借款归还村民。
时间回到2008年12月。李喜盈当时借了4万元钱给同村的冯新民,月息1分2,约定次年春节后归还。另一位认识冯新民才几天的叶淑娟,也被冯要求借70万块钱用来“堵信用社的窟窿”。
冯新民所说的“堵信用社的窟窿”,就是华县民间所谓的“垫资还款”――当地信用社为了清除陈旧的死账,默许信贷员在年末向村民借钱,垫付信用社到年底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借以隐藏不良贷款。过完春节后再让信贷员将借款归还村民。
叶淑娟在华县经营了十多年的资金生意,经常跟信用社打交道,非常熟悉信用社的这套“堵窟窿”做法。据她介绍,除了历史的坏账外,信用社信贷员年初放出去的贷款到年终经常无法收回,信贷员往往通过私人关系从民间拆借资金,填补这部分“窟窿”;到了来年年初,信用社会向原有的贷户发放新一年的贷款,这部分新发放的贷款转而回到民间放款人的手里。
这不是冯新民第一次垫资还贷,自从2006年成为华县信用联社侯坊分社信贷员后,每年年末,冯新民都会照例登门借款,这笔钱用于垫付信用社平账。到次年春节后,再将信用社新发放的贷款还给村民。
冯新民早先都能按时在年后向村民偿还本息。在村民心中,他一直“诚实、能干”。李喜盈说,“我们一个村的,新民需要用钱,大家自然都会帮一把。”
“这是信用社的潜规则做法,领导也默许。”冯新民妻弟史进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样既能完成上级下达的信贷任务,盘活呆滞款,又能提高自己的工作业绩,争取上级的肯定。
据陕西省联社渭南市办事处一位内部人士介绍,当时每年由省联社下达到地方的清理不良资产的任务“达到上亿元”,指标再被下放到各基层分社。因此,信用社基层分社负担着清收不良贷款的沉重压力。
为完成清除死账的任务,各基层分社也就允许信贷员“垫资还贷”。另一位已从华县信用联社辛庄分社辞职的信贷员也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在当地,这种行业潜规则从2004年就已开始盛行,“私底下为了完成任务,这一伙都借钱了。信用社不管内勤外勤,是个人都知道这事儿。”
但在2009年初风向急转,县联社对“垫资还贷”收紧了政策。华县信用联社监察室党纪朝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我们发现这种借钱还贷的苗头,多次在会议上三令五申,不准垫资还贷。”
这对冯新民来说是噩耗,这意味着,他之前向亲朋好友和同村村民筹集的百余万借款,已经划给侯坊分社信用分社用于平账,现在这笔百余万借款无法像以前那样在春节后贷出来,再返还给出借的村民。
南方周末记者所获得的冯新民被拘捕前留下的垫资情况明细表及信用社出具的收回贷款凭证显示,冯新民从民间借贷偿还贷款共计183万余元,其中包括向李家村23户村民借款105.2万余元,这大多是村民数年的积蓄。
李喜盈在内的23户村民,在2009年春节后就再也拿不回他们出借的一百多万借款。村民们认为,这笔钱就躺在侯坊信用分社的账上,但追回欠款的希望渺茫。
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垫资贷款是当地农信社系统普遍存在的现象,除了冯新民借款23户外,侯坊信用分社另一位信贷员饶永孝也为了“平账”,共借款六十余户,涉及垫资贷款的金额在200万元左右。
原辛庄分社信贷员王齐也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他在2008年负责的四五十万贷款无法收回,“当时信用社叫我借钱还,说你要把款收回来才能上班。”但王齐因无法完成垫资还贷任务而辞职。
做资金生意的叶淑娟也透露,早在2006年底她就曾以5分利息出借二十多万给华县信用联社城区营业部的信贷员用以给信用社“堵窟窿”,两个月后对方如数归还。直到数周前,叶淑娟还收到华县信用联社大明分社副主任的电话,要求借款20万元,用途是“完成不良贷款清收任务”。
饶永孝曾向村民透露,因政策收紧而承担上百万元债务的信贷员共有108名。数名当地人士均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深陷债务危机的信贷员至少占总数的八成。而华县信用联社提供的数据显示,华县联社全县信贷员最多时达到一百多名,后来降到八十多名。
当地金融人士声称,被用作填补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民间垫资还贷的资金超过5000万元。不过,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华县联社方面否认了这一数字,并向南方周末记者答复称:垫资还贷仅是信贷员个人行为,与信用社无关。
李喜盈和被涉及的同村村民则表示,希望信用社能早日归还村民的血汗钱。
牵扯出来的“冒名贷款”
垫资还贷还牵扯出冒名贷款,在华县当地频频发生,这是农村金融安全的另一颗毒瘤。
2009年收紧“垫资还贷”政策后,冯新民等信贷员遭到债主逼门讨债。东躲西藏的冯新民和饶永孝,多次通过私人关系找到省联社要求解决债务,却无功而返。
2011年10月,因躲避债务而长期未到信用社上班的冯新民被信用社辞退。2012年3月,冯新民则因涉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被公安机关带走。这又牵扯出冯新民经手涉及三十多万元的冒名贷款案。
所谓冒名贷款,就是利用别人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其特有的虚假性和欺骗性,掩盖了贷款质量的真实性,是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重要隐患之一。
冯新民所涉冒名贷款的主要案情是:2008年8月,由尹建青和谷峰(查无此人)担保,惠家村村民张会从侯坊信用社贷出34.3万元,而25岁的张会是一名残疾人,常年卧病在床,对这笔贷款并不知情,实际领用这笔贷款的人是尹建青。
尹建青在这之前还发生一起冒名贷款事件,侯坊王里渡村村民周娟娟以假房产证抵押贷出13万元,而实际用款人则为周娟娟丈夫的弟弟尹建青。
据一位接近案件的知情人士介绍,2008年7月尹建青利用侯坊信用社整合贷款之机,向冯新民提出能否将自己名下的贷款整合于他人名下,冯新民表示同意,并答应尹建青在归还信用社前期贷款后,还可以在该社重新贷款。
“如果把尹建青贷款整合到张会名下,张会必须到场,但张会实际上没有到场,他们在张会的照片上压了一张别的照片合成了新的身份证。冯新民以为那个人就是张会,但实际上不是张会。”华县信用联社监察室党纪朝说。
在冯新民被以涉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罪批捕后,尹建青也以涉嫌骗取贷款罪被拘留,但尹并不承认取走了这34.3万元。而当案件转移至检察院后,尹建青的儿子向检察院上交了40万余元,尹得以暂时释放并被监视居住。冯新民则仍被关押在华县看守所。
冯新民妻子史芳侠则认为冯新民很冤,因为在冒名贷款案中,冯新民只是经手人,只能负次要责任,“大部分贷户都是侯坊信用分社主任马亚峰介绍的,尹建青也是马亚峰介绍来的,主要负责人是马亚峰,你想一个员工不听老板的能行不?”
华县信用联社监察室党纪朝则对南方周末记者称,对马亚峰的处理办法是“早就免职了”,并以“我们也联系不上”为由拒绝提供马的联系方式。但事实上,华县联社内部工作人员证实,马亚峰仍在县联社新成立的清收大队上班。
在华县,如果想从信用社贷款,一般需要支付给信贷员10%的回扣。冯新民在这些信贷员当中似乎是个异类。经他办理获得贷款的受访者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冯新民老实、口碑不错、“没听说他拿过回扣”。
冯新民家人还认为,冯被抓起来是被信用社报复。党纪朝对此称,冯新民是由“被冒名的张会家属举报到有关部门”。但经侦大队及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均向南方周末记者记者证实,2011年11月23日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是华县信用联社,而非当事人张会家属。
“谁出风头就逮谁,吓得我,电话里头都不敢说……现在联社采取的就是抓和关的办法,一抓一关,就没有人告了。”冯新民原来的同事,52岁的侯坊信用社信贷员饶永孝,在电话里战战兢兢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