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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受益“农超对接” 诸多问题待解


  --应采取措施推进“农超对接”

  零售连锁企业表示,“农超对接”中更倾向选择农产品专业运营商和合作社,与规模大、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合作成为首选。业内人士认为,“农超对接”效果如何,关键在于推进农业合作社发展,通过农业合作社的形式,把零散的农业生产集中起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保护好农民利益,深入推进“农超对接”。

  第一,注重保护农民利益,稳步推进“农超对接”。曲靖市、开远市等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表示,农民群众对参与“农超对接”很积极,但是希望能够充分照顾自身利益,希望超市免除或部分免除进店费、货架费和条码费,并缩短结账周期。同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对蔬菜、水果在外观、单个重量等方面的要求,逐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第二,依托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全国供销社系统通过“乡村流通工程”重新建立遍布城乡的经营网点,极具开展“农超对接”的潜力。在曲靖市师宗、陆良、罗平等县,生姜、辣椒、精制大米、土鸡蛋、鸭蛋、野生菌和蜂蜜等农特产品大多由专业合作社组织生产加工,产品经当地供销社农产品交易中心统一收购、组织销售。

  第三,降低超市经营农产品成本。目前连锁零售企业经营农产品需缴纳13%的增值税,而农贸市场、农场及个人等经营农产品则无需缴纳该项税费。超市希望能降低经营成本,更好地推进“农超对接”。

  第四,完善“农超对接”渠道建设。大型农产品股份制流通企业云南千社千品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谢晖表示,在解决农产品“进城难”问题上,应加大整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质农特产品,统一标准、统一商标、统一对外宣传,举办“千社千品”展示展销会,建设展示展销中心连锁店,开发农特旅游商品连锁店,以及签约订单和网上交易等营销手段,逐步构建特色农产品的现代流通经营网络,使农特产品快速进入全国物流体系,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切实助农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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