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建立比较完善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是稳定粮食生产的治本措施,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深远意义。
一、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的重要性
1.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末我国总人口达13.3亿,比上年增加673万人。人口增加意味着对粮食需求的增加。按现有全国粮食人均占有量381公斤计算,年增加673万人,就要增加粮食需求256.4万吨。到2030年,中国人口总数达到峰值14.5亿时,就需要增加粮食5715万吨,相当于现在黑龙江和吉林两省粮食年产量之和。在耕地不增加的情况下,全国粮食亩产量要增加31.75公斤。由于各种原因,粮食主产区往往都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这些地区的二、三产业都不发达。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可以保证粮食主产区不因经济亏空而减少粮食生产,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还可以加快粮食主产区的水利工程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田防护林建设以及大型农机具投资力度,保证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
2. 调整农业结构的需求。在粮食连年丰收,种粮农民却收入增加缓慢的情况下,调整农业结构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切入点。各地增加经济作物面积,减少粮食面积成为普遍现象。据统计,全国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从1978年的120587千公顷, 增加到2007年的153464千公顷。而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从 1978年的120587千公顷,减少到2007年的105638千公顷,减少14949千公顷。粮食作物面积的逐年减少,会从根本上危及粮食安全。
3. 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时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我国不可能依靠国际市场来保证粮食供给。世界每年的大米总贸易量是3000万吨左右,即使全部调到中国,也只能满足我们年销量的1/4。世界猪肉年贸易量只有600多万吨,我们每年的消费量是5000万吨左右。因此,加快中国现代农业建设,要始终不渝地坚持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
二、我国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现状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省区,是我国传统的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 自然资源相对较好。13个粮食主产区农业资源条件优越,经过国家大力扶持,优势粮食产业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已初步形成了小麦、水稻、玉米和大豆四种主要粮食作物的9个优势产业带。粮食生产核心区域441个县的耕地面积达3787万公顷,其中有效灌溉面积、机耕地面积和旱涝保收面积分别占其耕地面积的57%、69.2%、36.3%。人均粮食占有量610公斤左右,分别高于本区域和全国平均水平的32%和60%。
2. 粮食生产规模较大。由于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具有规模较大,生产技术较高等有利因素,其单位面积粮食产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7年全国农作物总播种面积 153464千公顷,粮食主产区总播种面积99089.5千公顷,占全国的64.57%;粮食主产区三大谷物稻谷、小麦、玉米的播种面积分别是 17951.6千公顷、13818.1千公顷、21647千公顷,分别占全国总播种面积的63.68%、58.25%、72.69%。
3. 粮食生产经验丰富。13个粮食主产省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区域。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中,积累了农艺、植保、粮食加工等方面的丰富经验。随着国家先后实施的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商品粮基地、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这些省区进一步积累了粮田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经验,为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支撑条件。
4. 粮食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国家扶持农业政策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既加强了粮食主产区建设,又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主产区聚集。一些粮食龙头企业纷纷进入主产区,促进了粮食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2009年粮食主产区玉米订单生产面积达到442万公顷,比2002年增长 86.9%。随着我国粮食主产区综合生产能力的巩固和提高,必将为推进粮食加工企业向这一地区的整合和聚集提供优势条件,推动我国粮食产业化发展。
三、我国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1. 耕地面积减少。耕地面积减少严重制约粮食生产持续发展。近些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我国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且减少的大都是良田。全国已有660多个县(区)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确定的人均0.795亩的警戒线。尽管国家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耕地面积仍在减少。一些地方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没有落实到位,“红线”变“虚线”问题突出,守住18亿亩耕地的任务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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