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与熊掌可以兼得
如何化解集中与覆盖面之间的矛盾?
首先,集中与覆盖面之间的冲突会随着信贷资源总量的增加而弱化。如果单个金融机构占有相对充裕的信贷资源,其腾挪空间较大,有望在集中与覆盖面之间取得平衡。比如,将绝大部分资源集中使用,单个贷款项目涉及金额较大,取得规模效益。而在此前提下,将少部分资源(由于总量较大,这部分资源其实绝对数额不少)分散使用,如将贷款发放给单个农户,不仅可以满足单个农户的零星小额资金需求,使信贷覆盖面扩大,而且可以使金融机构的社会形象和客户基础得到提升和强化。
阜宁农合行于去年推出“农妇脱贫”贷款,就是扩大信贷覆盖面的同时不损害集中度的有益举措。截至目前,该行累计发放免担保“农妇脱贫卡”582 份,发放“农妇脱贫”贷款405万元。对一家社区银行来说,动用几百万元的资金便能使很多人受益,巧妙地将集中与覆盖之间的矛盾化解于无形。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农村现有信贷资源总量较为有限,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县或市,情况更是如此。在此情况下,促进县域金融发展的关键环节在于让有限的信贷资源向单个金融机构集中,让其能从容应对信贷集中与覆盖面之间的矛盾,而不是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来抢夺本已有限的信贷资源。从这个角度看,目前这轮农村金融改革并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本,无论是引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是让全国性大商业银行下乡,都是不合时宜之举。当下对农村金融发展来说,最紧迫的任务莫过于做大做强农信系统,充分发挥其支农作用。与四大行相比,农信系统的历史遗留问题不算难解决。国家花大力气将四大行的问题陆续解决之后,是时候重视农信系统的问题了。强调增量的引入而对存量重视不够,注定会把农村金融改革引入歧途。
其次,化解矛盾的难度会随着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而降低。对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开展信贷工作最担心的恐怕是违约事件的发生。扩大信贷覆盖面意味着监督难度加大,同时在贷款总量既定的情况下,也意味着单笔贷款规模变小。在信用环境较差时,无论是监督难度加大还是单笔贷款规模变小,都会促使当事人赖账的冲动上升:因为金融机构人手有限,难以全面监督为数众多、分散的借款人,一部分不守信的借款人就会借机出逃或通过其他方式来逃废债;因为单笔贷款规模小,借款人深知金融机构不会为违约而和自己打官司,无形中增加了其赖账的胆量。
当前,农村中一些人信用意识淡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出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地方法院在判决贷款违约案件时,倾向于保护弱势群体,即往往判金融机构胜诉,但执行较难,金融机构打赢官司但不一定要到钱,自行埋单占了一定比重。这种情况客观上助长了一部分的赖账心理。二是农村中许多贷款主体缺乏抵押物,在没有抵押的情况下获得贷款意味着不存在还款的硬性约束,这使少数人产生某种侥幸心理,想把债务赖掉。
因此,改善信用环境的关键在于:实现司法公正,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使失信成本上升,并让更多的人拥有抵押物。为此,一方面,要在立法环节上对土地使用权抵押做出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创造条件尽快将土地使用证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同时在各地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使广大农户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获取生产经营资金或其他用途的资金,并能自觉履行偿还义务。
最后,化解矛盾的内在动力取决于国家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农信系统立足农村,面向三农,在经营过程中承担着大量的政策性业务,因此国家应在财税政策上给农信系统充分的优惠和扶持,加大对农信系统支持的力度,让其有更大的动力做好信贷支持工作,从而兼顾集中度与覆盖面这两个目标,特别要让那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将“扩大信贷的覆盖面”列为其目标之一的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益不会受到大的影响。比如,阜宁农合行近年来积极开办一折通、国家助学贷款、农妇脱贫贷款、下岗再就业贷款等各种社会公益性、经营零效益的服务,就充分体现该行的市场定位,如果再给予一些政策扶持,效果会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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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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