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与12日,本报连续报道广东放开化肥市场经营后,引起农资界强烈反响。省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处副处长吴本鹏表示,化肥市场放开后,个体户可按照正常办证程序,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吴本鹏说,年初,这项出台政策前,省工商局将有关情况报请省政府,同意放开化肥零售业务。今年6月17日,省工商局向各地工商局发出有关通知,“允许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化肥零售业务,拓宽农资流通渠道”。不过,他强调,农资个体户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合格产品,严格对产品质量把关,让农民买到放心化肥。
“不仅是个体户,在农资市场被垄断的背景下,连广东最大的农资流通企业省农资公司也变成了受害者之一。”广东省农资公司副总经理潘耀文表示,农资市场放开是大势所趋,垄断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规律了。“作为省供销社下属企业之一,同为供销系统一分子,我们也不赞成个别基层供销社搞农资市场垄断。”
在个别区域市场,省农资公司在扩展过程中,同样踩到农资垄断的“绊脚石”。前年,在粤北某市,省农资公司配送中心拿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年审时,工商局却以农资市场未放开为由,“私人占有股份”的配送中心不能年审,使业务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某国家级国有农资流通企业负责人认为,广东是化肥资源紧缺大省,确保农资供应是稳定农业生产的根本,如果许多地方都在垄断经营,歪曲了市场经济规律,或将难以确保农资正常供应。因此,放开农资市场、多渠道经营是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
“在江门地区,像开平、台山和新会,由于前几年搞农资垄断经营或强迫加盟,使我们连锁经营计划泡汤了,希望这次能够实现,虽然迟了几年。”江门一农资经销商在为市场放开高兴之余,又有点无奈。
他说,个别地区除了垄断外,每月还收取600元的高额加盟费,甚至收取过万元的管理费,无疑加重了经营者的负担,零售店不得不提高价格,个别还走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路子。“等到政策落实后,连锁加盟步伐就可加快,不但不用缴纳加盟费和管理费,也不需强迫购买垄断单位代理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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