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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让假化肥坑农害农_农资市场


备受社会关注的“假化肥事件”基本划上了句号。购买假化肥的农户或拿到了退款,或置换回了真肥料,不同程度地维护了自身利益,多数农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假化肥事件”虽然告一段落,但事件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假化肥是如何堂而皇之地摆上了经销商的货柜,又是如何顺畅地流入农户手中的呢?高区农户把假化肥退给经销商,这些假化肥将会就地销毁,还是“改头换面”,再销售给其他农户?采访中,多数农户表示,他们既希望能在假化肥事件中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益,更希望能看到假化肥经销商受到法律的制裁,让此类坑农害农的事件不再发生。

  经销商大张旗鼓地销售假化肥,当地各有关执法部门难辞其咎。但由于假化肥经销地不在威海,我们在此暂且不论。但如此大量的假化肥流入威海,有关部门应对此事进行深思。

  假化肥为何能大量流入威海?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农户贪图假化肥价格便宜,同时缺乏辨识真假化肥的基本常识。二是有关部门对化肥的监管缺乏力度。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农户之所以舍近求远,成群结队地到牟平酒馆购买化肥,看中的就是那里的化肥每袋便宜50元至70元的价格。同时农户不掌握辨识真假化肥的基本常识。据环翠区农业部门执法人员介绍,这些假化肥或无标注生产厂家,或标注的登记证号过期,稍懂一些化肥常识的人便能看出问题,但这些整天与化肥打交道的农户却无法辨识。农户从外地购进如此大量的假化肥,接受农户举报后再进行查处,这说明有关农资的监管还不到位,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深入基层,加强对农户选购农资产品进行指导和有效监管。

  在农资打假中,各相关部门应联合执法,加大对假农资产品的查处力度。在采访此起“假化肥事件”中,记者了解到,只有农业部门等少数部门在“孤军奋战”,为受害群众讨公道。农民毕竟是弱势群体,一旦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他们会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执法部门。如果农户的愿望引不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其利益就不免受到侵害。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假化肥事件”中受害的农户有两个愿望,首先是挽回自身购买假化肥的损失,其次是让售假者得到惩罚。从该事件的处理结果看,虽然当事农户的损失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赔偿,多数农户也对这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但售假者是否得到了惩罚,是否仍然在坑害其他农民,退回的假化肥如何处置等系列问题,农户们并未得到相关答复。

  俗话说,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季。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一旦使用了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一季的庄稼就要受到影响,严重的甚至会颗粒无收。所幸的是,通过这次“假化肥事件”,多数农户已学习到识别真假化肥的基本知识,有关部门也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农资的监管,确保此类坑农害农的事件不再发生。

  经过采访这起“假化肥事件”,记者认为,要使农民远离假冒伪劣化肥的侵害,首先,有关部门应加强假冒伪劣农资识别知识的宣传。农业部门要通过散发传单、定点讲解、实物对比等方法,广泛宣传识别假劣化肥的知识。

  其次,建议负责化肥打假的行政执法部门,从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未经试验、示范进入流通的各种化肥必须进行取样化验,如发现假冒伪劣化肥或含量与标准明显不符的,应追根查源,并予以销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些不法厂商打着高科技产品的招牌,盗用某部门、某科研机构、某些专家等名义,未经登记非法进入流通市场的化肥产品,坚决予以打击。

  第三,建议政府在宏观调控上,引导支持社会大力兴办农资超市,将各种名优农资产品汇集一体,采取直销的新举措,尽量减少化肥、农药流通领域中的盘剥环节,保持农资市场价格相对稳定,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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