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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执法监管亟待建立长效机制


  在采访中,一些执法人员建议,执法部门和农业单位应根据季节开展相应的检查和宣传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克服农资市场监管的短期行为:

  政府相关政策应向农业单位倾斜,加大资金投入,合理培养、配置和使用人才。逐步配套和更新农业技术服务手段和相关检测仪器设备,顺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建议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和购买必要设备,以及设立举报奖励资金等。执法部门应多与农业单位取长补短、互通有无,联合进行整治。发挥农业专家具备农资专业知识的特长,及时发现并查处有问题的农资产品,使检查更有针对性。

  加大对农机具市场政策、投资的倾斜度,积极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农机具市场和农机具出租、有偿服务企业的发展,健全和畅通销售、服务渠道,活跃农机具市场,起到促进农业生产的作用。加强农资商品监测,建立科学的质量监管体系。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同时加强检测结果的分析利用,制定相应的解决和防范措施,防止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协议的方式加强自律,切实提高农资经营者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成经营者按批次提供检测报告或主动送检,执法部门监督抽检相结合的商品质量监督体系。 

  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信用惩戒机制。对在抽查检验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农业生产安全的不合格商品坚决予以清除,责令经营者立即追回,同时要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多次检出不合格商品的供货单位要锁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经营者不履行义务,疏于管理,造成农资市场中屡次发现经营不合格问题或出现重大农资安全问题的,要坚决予以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引导发展连锁经营,完善营销网络。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实行连锁经营、代理代卖、物流配送等营销方式,推进农资商品流通现代化;配合农业、供销等部门建立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联系点,及时总结和推广联系点经验,通过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资打假和监管人员的素质,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要使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专业知识等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农资打假和监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农资商品的抽检,及时发布检测结果,实行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制度,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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