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昨天宣布,将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斗争联合行动,重点查处七类产品和五种违法违规行为。
这次农资打假将重点查处的七类农资产品是:假冒伪劣种子(包括种畜禽、水产苗种、热作种苗、牧草种子)、化肥(主要是复混肥)、农药(包括鼠药、卫生杀虫剂等)、兽药、饲料(包括鱼粉)、农机及零配件和渔机渔具。
重点打击的五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未取得或冒用他人产品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审定证书、质量合格证而违法进行农资生产、销售的行为;无产品标识或产品标识不全的行为;生产经营劣质和失效变质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假冒他人商标、产品名称、包装、装潢,伪造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涂改伪造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限的行为;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还将进行重点整治。
农业部等五部局联合发出的通知要求,在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要做到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对在农资打假联合行动中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制假售假局面长期得不到扭转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经贸委和监察部等九个部门还联合成立了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国农资打假联合行动。<?XML:NAMESPACE PREFIX =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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