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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肥市场亟需标准化管理


编者按 随着农业用工成本的增加和新型农药剂型加工技术的进步,农业种植者,特别是农业种植大户对药肥越来越认同。由于药肥行业尚没有国家标准,很多关注药肥产品的企业并不能完全进入这个新兴市场,同时药肥的研发技术,也成为很多企业进入的瓶颈。前不久召开的第三届药肥发展高层论坛,邀请到国内外相关部门、企业和研发单位的专家学者,共同深入探讨了制约药肥行业发展的诸多问题,针对药肥的登记、研发技术和行业标准等问题进行讨论。

药肥,从概念上来理解,就是农药、肥料、助剂经过适当的工艺加工成的成品,是当前农药领域普遍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之一。省工省力、改善作业条件、节约资源、肥料和农药相互增效等四个方面是药肥在国内得到快速发展的内在动力。尤其是随着农业用工成本的增加和剂型加工技术的进步,农民的使用意愿越来越高。从2014年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对全国药肥市场的的调研状况来看,目前中国亟需进一步健全药肥管理政策,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避免低水平发展危及公共安全。

目前,中国已有30多个药肥产品取得登记,但从市场上来看,流通的产品远远多于这个数。其中已登记药肥中的农药以除草剂、杀菌剂为多,剂型以颗粒剂为主,有效成分含量一般不超过1%,使用方式多为直接撒施。目前药肥在管理和技术上还存在不少漏洞。第一,非法生产和非法产品普遍,很多企业未登记或者使用的是肥料登记证,标签上恣意宣传其能调节植物生长、除草、杀虫的农药功效,监管责任不清;第二,产品技术含量低,对作用机理、使用条件等研究不透彻,使用效果、产品安全堪忧;第三,缺少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包括缺少足够详细的药肥标签要求。从目前的登记管理制度来看,国内的药肥主要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办理农药登记,对生产药肥所用肥料是否需按照《肥料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登记没有明确规定。而台湾和日本,肥料、农药均需要登记;在加拿大,仅肥料需登记,但对农药用量有规定;在美国,仅农药需登记。国内的药肥登记标准和管理制度亟需完善。

综合国外管理经验和国内的实际药肥状况,我认为,要维护好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制度上管好用好药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参照日本药肥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农药和肥料分别办理登记。第二,细化《农药登记规定》中药肥资料要求,兼顾肥料登记;第三,加强基础研究,在大量试验研究和科学证据的基础上,减免不必要的重复试验;第四,加强农药肥料管理部门的协作,加强对市场上药肥产品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肥料中私自添加农药成分以药肥冒用肥料登记证的行为和无证生产行为。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有效成分 杀菌剂 除草剂 撒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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