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畜牧养殖信息新闻

卖农药再不懂这些,吃亏了可没人帮你!


  农药经营者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不得在农药中添加任何物质,不得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农药。

  在网络上销售限制使用农药。

境外经营者不申请农药登记证,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

02

无证经营将予以吊证、禁业处罚  

  对违法经营行为将视情节处以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及设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有效成分 处理 质量标准 林业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