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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实践中,随着农药、化肥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品种的使用逐年增多,时常有同时搭配的可能,或者药肥搭配或者肥与植物生长调节剂搭配或者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三者同时搭配混用等。科学合理地混用能起到节省用工,提高工效、肥效与药效的作用,而盲目地使用,不仅会降低效果,甚至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危害。这三者进行混合时,必须遵循以下五大原则:
1、不破坏物理性状:混合后,能保证正常药效或增效,保持原有的物理性状,以免出现乳化性、悬浮率降低、分层、絮结、沉淀、有效成分结晶析出等现象。
2、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混合物之间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如酸碱中和、沉淀、水解、碱解、酸解、盐析或氧化还原反应等。
3、不发生减少毒性和残留活性:混合物不会对果树及产品产生毒害作用。农药混合后,要求不增加毒性,保证对人畜安全,中等毒性农药与低毒或低残留的农药混用,可降低毒性或残留,减少果品中农药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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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3/2016-07-12/286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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