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玉东
近日,本报“你问我答”栏目接到许多经销商来电询问,什么情况下办理农药经营所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专家表示,农药经营许可制度要视代理产品类别,分两种情况来审核并办理相关证件。
农药经营许可程序要分两种情况来处理。甘肃酒泉金塔县农牧局王崇强表示,首先要在当地农牧局进行培训和审核,通过后到市农牧局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根据代理的农药产品类型分两种情况办理,一是对所经营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并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物品的农药,必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和农药经营许可证;二是经销商代理的产品不属《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物品的农药,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只要办理“农药经营许可”即可经营。如果农资经销商所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中有“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等字样的,其经营门市就不可出现《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农药。金塔县为加强监管,因此要求农药经销商必须持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方可销售农药。
国家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李运才处长告诉记者,农药经销店经营的农药,只要在《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经营单位就应该去当地安监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经营农药的注册手续。目前执行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是2002年编制的,新版名录正在审议中,名录主要参考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GHS),拟将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和硫丹等国家已经禁限用的农药种类,纳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中,预计年底开始执行。
甘肃酒泉安监局一位负责培训的杨教授介绍说,目前执行的2002年《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包括马拉硫磷、DDT和毒鼠强等农药品种,所以在审核当地农药经营许可的过程中,首先要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者进行培训,主要针对产品的分类、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讲解,鼓励危险化学品的经销单位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的方式来经营。农药经营许可的审核过程中,需要通过中介机构对经营门店和仓库的标准等进行评价和审核。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必须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注明农药毒性类别,同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这样也是便于对高毒农药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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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和农药,本就不是同一概念。危化品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中是这样描述的,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而《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从两者的概念看,“农药”和“危险化学品”是明显不能等同的。
目前,我国对“农药”和“危险化学品”分别由《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来规范管理,其主管部门也分属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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