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现在一些地区在查抄没收甲胺磷等5种高毒杀虫剂后,予以就地销毁。这对于发展农业生产、保护环境与食品安全、维护农民健康、促进农药工业产品结构调整都具有积极意义,对于这种坚决执行有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甲胺磷等高毒杀虫剂决定的态度,值得赞赏。但报道并未说明具体销毁办法,这让读者看了这条消息除了支持外还有一些疑惑。
目前社会遗存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杀虫剂大概以原油和乳油产品为主,数量不会太少。在农药生产中,有机磷废水是一个难以彻底治理而达标排放的大难题,又何况面对的是大量有机磷杀虫剂原油和乳油产品。要集中销毁处理而达到彻底无害化,使这些产品不造成二次污染,在目前技术条件下不但十分困难,其处理成本费用也会极高。这些都令人担心。
甲胺磷等高毒杀虫剂之所以被封杀,是因为其急性毒性较高,使用不当易造成人畜中毒或污染农产品。但其同时也具有杀虫活性高、药效优良,且在环境中易于分解而不累积的长处。因此,对甲胺磷等高毒杀虫剂的处理,是否可以更加科学务实些,化害为利。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我们的追求,罚没的甲胺磷等高毒杀虫剂并非假药,尚有使用价值,也是一种宝贵的资源。鉴于目前一些毒性更高的杀虫剂仍在合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建议农业、工商、公安、卫生、环保和农药生产主管部门齐心协力,在精心组织和严格监管之下,对罚没高毒杀虫剂,一可以指定渠道廉价或无偿地处理给农民,由农技推广部门监管、指导,严格按国家安全用药规程在指定区域、指定作物上用于虫害防治;二可以全部交给农技推广部门,由专业技术人员用于农户虫害防治,农户可以适当给予服务报酬;三可以由生产厂回收进一步制成乙酰甲胺磷,由工厂签订责任保证书,相信是可以安全地用好这些高毒杀虫剂的。
既物尽其用,又不产生不良后果,这也许是一举多得、广受农民欢迎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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