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待遇低,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人心不稳
尉氏县农技中心工作人员仅发基本工资,连地区差都没有兑现,造成农技推广人员人心不稳,有的已经离开中心,有的在等待观望,无心正常工作。固始县由于乡镇财政拮据,有的农科站人员发不上工资,平时依靠个人出售农资维持生计,有工作时领点补助,因此尽管挂了农科站的大牌子,但是个架子,工作穷于应付了事。扶沟县农技工作人员只发基本工资的50%,且仅发到今年1月份,部分工作人员已外出经商或打工。西平县农技人员月工资仅600多元,且不能按时发放,致使有的技术人员借改革提前退休,有的干脆离岗经商。
5.留守农村劳动力素质低,致使农业新技术推广难
目前各地农村留守种地的大多是40岁以上的中、老年劳动力,他们文化素质缺欠致使农业新技术推广难。不少农户市场信息闭塞,种植结构调整随大流,跟着感觉走,使农业新技术推广受到较大阻力。卢氏县农村40岁以下的青壮男女劳力80%以上都外出打工,留下的多是老弱妇幼,对农技推广的热情和接受能力都大为下降;该县文峪乡麻家湾村一村妇说:“我家收入主要靠男人、娃子出去打工,我在家种点粮食和蔬菜够吃就行,至于依靠科技致富,我觉着没用处、更没精力做。”新蔡县龙口镇后周庄村玉帝庙二组,留守劳动力130人,其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30人,占23.1%;该县陈店镇陈店村谢围孜组,留守劳动力40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10人,占25.0%。有的农民连化肥的用量、用途都搞不清楚,分析土壤成分中缺氮、缺磷,还是缺钾,该使用哪种专用肥料更是无从谈起。扶沟县江村镇李田村农资经营户陈得新介绍,目前留在村里种田的劳动力,不是年龄大,就是文化低、没本事,加上农民科技意识不强,农业新技术推广困难。开封县兴隆乡几十亩蔬菜大棚,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亏损。
6.农业科技推广运行机制陈旧,技术推广需求与供给脱节
我国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以政府领导、农业行政部门主管、以政府名义兴办各级农业推广机构来组织协调实施各项推广工作的,农业推广、农业教育和农业科研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各自独立,缺乏直接的和有效的联系,同时,专业农技推广部门相对独立,如种子、农技、畜牧、植保、林果、水产、农机等部门,都有各自的推广计划和方案,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与沟通,使得农业科研项目中真正实用的科技成果不多,而农技推广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却无法列入科研计划。同时,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作为农技推广的主力军缺乏有效技术指导,导致农技推广难以发挥整体效益。
三、改善河南省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1.为农业科技推广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农业是弱质产业,比较效益低,农业科技推广在市场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难以得到成本上的补偿,因此,必须依靠国家和省市各级相关部门在政策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创造一个宽松有利的宏观环境。
为了提高农业科技的普及率及保证农技推广体系的良好运行,政府应尽快建立新的政策体系,包括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科研、开发、转化投入能够获得高额的预期收益,从而激励各方面,尤其是私企进行投资;制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管理采用公平竞争的政策;积极培育和完善农业技术市场,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形成有利于各类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生成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在人才、资金、项目以及税收、管理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每年有重点的扶持一批示范性社会化农业技术推广组织,鼓励开展经营性服务,对一些发展较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科技经营性服务实体,可优先培育成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允许和鼓励农业科技经营性服务组织大规模的开展农业新技术推广,申请使用政府农业科技研发、引进和推广资金,享受良种、化肥、农机购机补贴等政策。政府将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将一些一般性公益性服务项目,有偿、优先交由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对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各类经营组织,允许将推广费用计入成本,开办初期的三年内,给予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的人员,在职称评定、项目申报、成果验收、岗位竞聘等方面与公益性农技服务人员一视同仁。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2/2007-11-27/135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