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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工作


  三项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全体公民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三项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从设计上是覆盖了全体的公民。

  记者自己的母亲是西安市文艺路小学退休教师,患有一种医生也无法解答的慢性病,2013年住院10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 1.7万余元,二次报销了2202元,平时每个月还需要自费到药店买300多元的药维持。她个人一个月3400多元的工资大多用在了吃药看病上,成了地道 的“月光族”。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患者尚且如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于筹资水平比较低,能够保障的内容和能够报销的比 例自然有限。在我国现有制度下,很多家庭,一旦有人患了大病,医保所报销的费用,远远不能抵消巨额的医药费用,会给家庭经济状况带来灾难性的压力。

  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这是很多人对于大病重病突袭一个家庭的形象描述。

  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指出,国家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为了避免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是在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农村合报销制度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城乡居民个人不用缴费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不再额外增加居民个人缴费负担。这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大亮点。

  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大病保障在提高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的同时,客观上也会刺激一些医疗需求,比如小病大看等问题。因此,需要有效控制医疗费 用不合理上涨,做好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大对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堵塞漏洞,减少和控制好不该发生的费用。但由于每个家庭能够负担的医疗费用 有所差异,开展大病保障也不能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极少数发生巨额医疗费用的人,还有可能面临困境,如肾移植后期的养护等问题。

  看来,要想真正解决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探索的路还很长。愿所有辛苦一辈子的人,都能够看得起病!

  新闻链接

  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合的参保(合)人。

  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保障范围

  所有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合的城乡居民,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保障水平

  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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