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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进城落户农民享受平等市民待遇


 

  云南省高度重视农民进城落户工作,自2011年11月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农转城人数总量达到了370万人,户籍城镇化率由2011年底的16.5%提升到23.5%,全省转户人口数量居于全国前列。但是,农民转户后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福利待遇却没有相应跟上。为此,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户口迁入城市的原农村人员在创业、就业、居住、养老、子女人学、医疗保险以及其他公共服务方面享受与城市现有居民同等待遇,解决进城迁移农民的后顾之忧。

  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都把“三农”问题放在中心工作的位置,不断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2012年,全省“农转城”人数已达到277万人、提前翻倍完成了年初确定的120万人的目标任务。今年已完成转户人口83万人。

  存在问题及原因

  笔者在调研时发现,与公安部门加快办理农民进城落户不同,解决已落户农民的医保、养老、就业、住房等却进展迟缓。据了解,到2012年底,云南全省共为转户群众34万人办理了城镇医疗保险,占当年转户277万人的12.27%(全国农民工2011年办理城镇医疗保险为18.6%);共为转户群众48万人办理了城镇养老保险,占当年转户277万人的17.33%(全国农民工2011年办理城镇养老保险为16.4%);共为转户群众提供保障性住房11.3万套,按每套房住6人计,可安排67.8万人,占当年转户277万人的24.48%(全国农民工2011年在城镇拥有自有住房的只有0.7%);共为转户群众提供就业岗位15.6万个,占当年转户277万人的5.63%。

  为什么进城农民落户容易、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福利待遇却进展迟缓?据初步分析,大约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由于一些地方宣传不到位,为数不少的干部群众存在模糊认识。

  二是附加在城镇户籍上的福利待遇所需财政资金不到位。

  解决落户农民工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问题,需要国家、省、市州、县等四级财政分别增加公共支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国家财政增加的支出至今尚未落实。

  三是政策上仍有一些有待完善的条款。

  例如,“省意见”和“省办法”一些政策条款以事先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作为落户的先决条件。而大多数农民工恰恰因为无法取得城镇户籍,在加入城镇社会保险方面也遇到阻碍。建议取消参保这一先决条件,加快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全覆盖。

  四是不少城镇用工企业对于为农民工办理医保并不积极。

  据笔者调查,目前有的企业负担城镇职工社保缴费的主要部分,相当于工人工资的40%左右。很多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雇佣了大量农民工,如果全额缴费,对他们是一项沉重的负担。

  五是户籍簿上仍保留歧视农民痕迹。本来,这一次全省大规模办理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一举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居民平等福利待遇,但是在户口簿里却保留了“农转城”这个歧视农民的痕迹。

  六是子女受教育仍有歧视。

  其中义务教育已基本平等,不平等主要是在优质中学资源(所谓重点中学)和高考。

  七是进城农民住房问题要纳入规划并保证分配给农民,尚需有效措施。

  若干建议

  (一)建立由国家、省、市州、县四级财政分担公共支出的资金保证机制。

  解决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后福利待遇问题,需要增加财政公共支出。钱从哪里来?国内专家学者的共识是,建立由国家、省、市州、县四级财政分担的资金保证机制。由此,笔者建议组织专家学者,就云南省内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所需资金,进行多方案的测算,应该由国家财政负担的部分,尽快向国务院写出申请报告。

  更大的问题还在于大多数县级财政拿不出由他们分摊的那部分钱来,因为云南省内贫困县多,财政多年来都是入不敷出。为此,建议市州和省里乃至中央财政在计算分摊比例时,充分考虑贫困县的困难,让他们少分担或不分担。

  (二)把进城农民住房放在城市城镇规划和建设的重要位置。

  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城市和城镇的住房基本上是为城市和城镇的居民规划和建盖的,基本上没有为进城农民考虑过。建议各城市、城镇要重新修订建设规划,把进城农民住房列入科目,作为主要保障对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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