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金监管设置“硬约束”
遴选实力强、服务好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省里统一制定统筹补偿指导方案
利好的政策,要保证落实到位,避免因缺少“硬约束”而“跑偏”,无疑面临重重考验。“对于合来说,‘套合’、‘骗保’风险原本就一直存在,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后,资金监管压力会更大,我们始终紧绷着弦,不敢有丝毫懈怠。 ”夏北海坦言。
选择实力强、服务好的商业保险机构,是开展合大病保险试点的关键。今年2月,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招标实施办法》,诚信度是否良好、健康保险经验是否充足、业务网络是否分布到县、专业调查能力是否充足等,是主要考核指标。
与别省选择让保险机构自行制定补偿方案作为竞标考核内容之一不同,我省合大病保险由省里统一制定统筹补偿指导方案,对资金筹集、资金管理、合规费用范围、补偿办法、报销程序等一一做出详细规定,并以此作为监管的主要依据,“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受此方案的统一调控,一旦发现有任何因工作马虎而产生的不合理报销,保险机构要自己承担损失。 ”夏北海说。为建立保险机构在“保本微利”原则下合理运作的“硬约束”,我省在招标时即确定盈利率,并明确要求当年大病保险基金结余超出约定盈利率以上的部分要全部返还合医保基金。这个规定,使得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将始终处于可控范围,不会为了提高盈利率而应保不保或降低保障水平,为群众享受到的大病保险水平加上了“保险”。
在无新增财政投入和个人筹资情况下,让百姓受益的同时确保合基金不透支,也是面临的挑战之一。 “随着报销比例的不断提高,基金结余比例也相应减少。截至2011年,全省合基金累计结余38亿。 2012年,基金几乎没有新结余。 “据测算,今年基金基本报销使用进度约94%,结余有限。下一步,必须在落实政策、加强监管上狠下功夫! ”夏北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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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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